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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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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油灯的火苗忽明忽暗,把窝棚里两人的影子投在发霉的墙纸上,像皮影戏似的晃悠。林烬的脑袋一点一点往下栽,手里的《牡丹亭》都快滑到地上了,突然一个激灵惊醒——“卧槽,我这是看到第几出了?”

转头一看,林时正趴在破木箱搭成的“书桌”上练字,小脸几乎贴到草纸,煤烟熏得他时不时揉眼睛。铅笔头短得都快捏不住了,可孩子还是一笔一划地写着:“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林烬突然觉得胸口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他伸手轻轻托起弟弟的下巴:“头抬高点,小心变成小瞎子。”手指蹭到孩子尖瘦的下巴颏,才惊觉这段时间虽然顿顿能吃上饭,小家伙脸上还是没多少肉。

他妈的。。。

林烬猛地合上书,惊飞了灯罩旁的一只蛾子。墙角的破洞灌进夜风,吹得晾着的破布衣像鬼影似的飘。他突然想起白天在宣公馆看见的雕花玻璃窗——那么亮堂,连灰尘落上去都像在发光。

“哥给你换个亮点的。”林烬蹲到墙角,从老鼠洞旁边扒拉出半截蜡烛头,那是秦逸兴上个月从婚宴帮工顺回来的喜烛。红蜡油滴在《牡丹亭》封面上,像血珠子似的滚。

林时突然拽他衣角:“哥,这个字念什么?”草纸上歪歪扭扭写着“家”,最后一捺因为铅笔秃了,划出毛刺刺的痕迹。

“念‘家’。”林烬嗓子发紧,突然把弟弟冰凉的小手包在掌心,“等哥在读书会挣了钱,咱们就换间有玻璃窗的房子。让你能在太阳底下写字,不用再吸这煤油烟子。”

屋外传来更夫敲梆子的声音,远处十六铺码头的汽笛像声叹息。林烬把蜡烛往弟弟那边推了推,抓起《牡丹亭》继续啃。

这回他掐着自己大腿看,那些晦涩的戏文突然变得无比清晰——原来杜丽娘为情而死,柳梦梅为她掘坟重生,不过都是想给心上人换个活法。

去他娘的期末考试,老子这是在挣命呢!

煤油灯“噼啪”爆了个灯花,映得林烬眼里的血丝像蛛网。可他的背挺得笔直,影子投在墙上,终于有了点“读书人”的模样。

第17章文学沙龙

星期三的晨雾还未散尽,林烬站在明德书店门口不停整理衣领。

杜老头那件杭绸长衫穿在他身上略显宽大,滚边的苏绣缠枝纹在晨光里泛着哑光,袖口被张冠清连夜改短了三寸,针脚细密得几乎看不出来。

“别拽了,再拽盘扣要掉了。”杜朝拄着拐杖从店里出来,罕见地穿了件靛青色团花马褂,白发用桂花油抿得一丝不苟,活像从故纸堆里爬出来的老学究。

两人正要出发,程添锦的黑色雪佛兰轿车却无声地滑到店门前。车窗摇下,露出他戴着金丝眼镜的侧脸:“顺路,捎二位一程。”

卧槽专车接送!!

林烬手心冒汗,瞥见后座放着今天的《申报》,头版正是程添锦撰写的《新文学运动之我见》。他刚要伸手去拿,程添锦却突然开口:

“林兄对《牡丹亭》的‘写真’一出怎么看?”

这问题来得猝不及防。林烬脑子里瞬间闪过熬夜背的笔记,脱口而出:“杜丽娘画自画像,看似伤春,实则是。。。”他突然卡壳,昨夜背的“生命意识的觉醒”之类的术语全变成了浆糊。

程添锦从后视镜里看他,镜片后的眼睛含着笑:“实则是?”

“是。。。是给自己留个念想。”林烬瞥见车窗外掠过的卖花担子,突然福至心灵,“就像贫民窟的姑娘出嫁前,总要凑钱去照相馆拍张相——万一将来老了丑了,好歹知道自己也鲜亮过。”

轿车猛地颠了一下。

杜朝突然剧烈咳嗽起来,枯瘦的手死死攥住拐杖龙头。程添锦却轻轻摘下眼镜擦拭:“有意思。那林兄觉得,柳梦梅后来对着画像叫魂,叫的究竟是杜丽娘,还是他自己幻想的美人?”

阳光透过挡风玻璃,在程添锦的白衬衫领口投下一道明暗分界线。林烬突然想起窝棚里弟弟贴着脸写字的模样,喉结动了动:

“叫的是那个肯为他活过来的傻子。”他手指无意识摩挲着长衫下摆,“这世道,能信‘画中人能复活’的,不是疯子就是。。。”

“就是赤子之心。”程添锦突然接话,方向盘一转驶入圣约翰大学的林荫道。他递来一张烫金节目单,“待会沙龙开场,林兄不妨就聊聊这个。”

林烬低头一看,“《从<牡丹亭>看近代青年之精神困境》”的标题旁,演讲者名字赫然写着“明德书店林烬”。墨迹簇新,显然是刚添上去的。

杜朝在旁边发出声意味不明的轻笑,拐杖头轻轻点了点林烬的鞋尖。车停在哥特式教学楼前时,程添锦突然凑近帮他正了正领口:

“领子翻好了。还有。。。”他压低声音,“上次忘了说,老徐当铺的暗记,是朵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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