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3页)
“那肉你别想了,我准备去赵家妹子那,给她带着。”
听到陆母口中的赵家妹子,赵静舒知道,这是自已娘家。
听到肉吃不上了,陆志富虽然遗憾,但是他觉得是应该的。
肉是赵静舒拿来的,人家已经拿了不少东西了,自已娘要给人家父母送去理所当然。
不止陆志富觉得应该给赵家送去,全陆家人都这么认为。
她们都觉得,肉给赵家送去没有任何问题。
第18章回娘家
赵静舒觉得一阵头疼,肉她有的是,但是没必要用今天这块送。
“那什么,我都准备好,我娘家也有,只是还没来得及去。”
这是赵静舒临时想的,这几天她实在是把赵家也是现在她自已都能娘家给忘了。
人家都说,儿媳妇忌讳在婆家说带回娘家的礼物,可是陆家却没人这么想。
儿媳妇是他们陆家的,可是女儿却是人赵家的。
儿媳也许没义务管公婆,可是亲闺女有义务孝敬爹娘。
吃过午饭,赵静舒按照给陆父陆母那一份,给自已娘家也带了一份。
从清河村到赵家村,走路也只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
赵静舒没有带陆向明,让儿子留在了陆母那里。
她拿的东西不少,靠行走出门,带个孩子不方便。
当赵母看见站在家门口的闺女时,两个人都红了眼眶。
“静舒回来了,是静舒回来了。”
赵母激动的手都在颤抖,她从小就喜欢这个闺女。
可当初赵静舒喜欢上了一个,城里下乡来的知青李春山
这个人赵父赵母都知道,不是什么踏实过日子的人,可是当时赵静舒就跟着了魔一样要嫁给李春山。
其实原本的赵静舒是听了,李春山说他家里父母都是火柴厂的正式员工,只要和他结了婚就能到城里去。
并且保证只要结了婚,几就会让父母把工作给他们两个,赵静舒这才会不顾一切的要嫁给李春山。
可是和李春山一同来的还有一个知青,两人是从小一块长大的。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说了了实话。
李春山家里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听到这赵父赵母死活不同意。
要是家里就李春山一个孩子,那他父母可以把工作留给两个人。
可是家里还有好几个兄弟姐妹,怎么看都不会轮到自家女儿身上。
深知这一点的赵父赵母,直接给赵静舒找了一户名声不错,孩子也是踏实能干的陆家陆志国。
陆志国是军人,陆父陆母也是十里八村有名的通情达理的人家,赵父赵母直接把女儿嫁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