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工人合唱团(第1页)
比利一直是街区公认的好学生。他是整个码头区第一个考入文法学校的孩子,人们都说,码头区要出个大学生了。
比利的父亲奥利弗格外高兴。他一口认定,儿子身上的聪明劲,是从自家祖上传下来的。奥利弗常说,他们家祖上在达勒姆教区做事,是那时有头有脸的人物,最终混到码头区,是他倒了八辈子的霉。奥利弗是码头的卸货工人,每日对水手们讲述的新堡市之外的见闻评头论足,可他自己却从未离开过南部湾。他听说,中心区那些文法学校的孩子,假期不是去北部湾高地,就是横渡海峡去南部大陆。奥利弗不想让比利在那些中心区的学生面前露怯。于是,在比利升入文法学校前的那个夏天,他咬牙花了一大笔钱,买了台收音机送给儿子。
那是家里第一台电子设备,比利也很爱护它。比利以为日子会这样平平无奇地过下去,长大后成为邻居口中的大学生,成为父亲嘴里体面的办公室职员。
直到那个燥热的傍晚,他听到了来自大洋彼岸的电台。那是比利第一次听到摇滚乐。节奏鲜明的音乐深深地吸引了这个码头区的穷小子,新世界的大门,从此向他打开。
尽管当时摇滚乐早已在南北部湾悄然传开,但在比利父亲眼里,那仍是堕落的声音。奥利弗总说,音乐就该是教堂里的赞美诗,是广播里的弦乐协奏。搞摇滚的那帮人,一个个奇装异服,不三不四,哪还有正经人样?
所以,摇滚乐与那电台成为了比利的秘密,不敢让家里人知道。他怕父亲失望,怕收音机被没收。他将自己心中的火苗压下,只有在父母上班后,他才会拿着扫把,假装自己是那弹吉他的乐手,在房间中肆意摇摆。但比利毕竟少年心性,他对摇滚乐的热爱需要一个出口,于是,他把这秘密告诉了汤米。
汤米是比利的朋友,也是奥利弗口中“不正经的小孩”。他母亲年轻时在游轮上做歌手,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气质和打扮与码头区的工人格格不入。汤米从小就耳濡目染,继承了母亲的音乐天赋,各种风格的旋律在他手里信手拈来,但最钟爱的,是节奏布鲁斯。
汤米住在比利家隔壁,他每晚都抱着他的吉他,弹奏母亲教他的和弦。每当这时,奥利弗就会放下手中的新堡晚报,教育比利说:“你看那小子,整天鼓捣这些没出息的玩意儿,最后就是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
汤米也不负奥利弗的期望。他与比利同一年毕业,却进入了中心区的技术学校,但他并不觉得可惜,反而一脸轻松地说:“至少我能离开码头,去中心区看看,顺便还能学做裁缝。”因此,他每晚弹奏的曲子似乎更欢快了些。
此刻,比利正抱着那台收音机,敲响了汤米家的门。
开门的是琳达,汤米的母亲。她画着精致的妆容,穿着印花衬衣,领口还解开了几颗扣子。
比利已经是个半大少年,每次看到她,都忍不住低下头去。
“史宾赛夫人好……”他盯着自己的鞋尖小声说,“我来找汤米。”
“哎,小比利,跟你说过多少回了,别叫我夫人,叫琳达就行。”琳达笑着招呼他进门,说道,“汤米在楼上呢,估计又在折腾我刚教他的那首曲子,我是听波勒度的游客哼的,你去听听怎么样。”
楼上传来了阵阵吉他声,那声音磕磕绊绊,可听着仍让人想要情不自禁地舞蹈。比利朝琳达道谢,急急忙忙地向楼上跑去。
“汤米,快开门,要开始了!”比利急切地拍着门,那门上贴满了各色吉他手的海报。比利不知道朝其中一人的脸上扇了多少巴掌后,屋内的吉他声终于停了。一个留着飞机头穿着紧身衬衫的男孩开了门。
“啊?啥开始了?”汤米困惑地眨了眨眼,手中还举着那把吉他。
比利直接冲进屋里,把收音机往桌上一放,在插好电线的一瞬间,房间中顿时充满了富有节奏和力量的吉他声。比利和汤米情不自禁地跟着音乐摇头晃脑,当最开始的重复段旋律再次出现时,汤米也兴奋地抓起吉他,跟着节奏弹了起来。
“你别捣乱。”比利一把伸手按住琴弦,嫌弃地说,“你这弹的都哪跟哪啊,低音根本都没弹出来。”
汤米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这吉他……少了个琴轴。我妈说等她多赚点,再给我换把新的。”
比利低头看了眼那把旧吉他的琴头,果然有一处是空的。他顿时泄了气,本想着让汤米教他弹吉他,可这少了一根弦,怎么学?比利为此冥思苦想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便跑去找父亲。他对奥利弗说,唱诗班的弦乐队缺人,指挥觉得他有天赋,想让他试试弹古典吉他,但他手头没有合适的琴。
奥利弗一听,高兴得不得了,觉得自家儿子简直就是整个码头区的骄傲。于是当天下午,就带着比利去二手店里挑了把吉他。码头区二手店的老板对吉他不怎么了解,奥利弗自然也是一窍不通。比利后来才知道,那把不知到是哪个船员放在这的所谓的古典吉他,正是自己想要的民谣吉他。
买到吉他的当晚上,比利就借着弦乐队排练的由头,迫不及待地跑到了汤米家,俩人凑在昏暗的灯光下,研究着那天在电台中听到的和弦。
整个暑假,比利都一直这样,在父母上班后偷偷跑到汤米家,两人一起听音乐,一起研究和弦。得益于汤米的帮助,比利在学习得飞快,假期接近尾声时,他已经能完整地弹出一首曲子了。
比利本以为自己的日子会这样一天天过下去,他甚至想,文法学校毕业后,他就拉着汤米组一支乐队,去中心区,去电台,去任何他们想去的地方表演。可是沉浸在摇滚乐中的比利忘了件事情:他已经太久没有去唱诗班了。这件事,被指挥在一次祷告结束后,无意间告诉给了奥利弗。奥利弗听完一头雾水:难道自己的儿子不是一直在弦乐队排练?他那天做什么事的心思都没有了,早早回到家。可还没等进门,就撞见比利正拎着吉他和收音机,准备去找汤米。
奥利弗一把拽住比利,质问道:“你干什么去?”
“我去参加排练。”比利被吓了一跳,虽然觉得父亲突然回家有些不对劲,但还是一如既往地答道。
“别跟我瞎扯,你根本就没去唱诗班!”奥利弗生气地瞪着比利。
比利慌了,他知道自己的谎言被戳穿,可他又不想让父亲失望,因为他这些天做的事,全是父亲口中“不正经的玩意儿“。他心一横,想着反正马上就要去中心区上学了,只要瞒过这几天,到时候无论他做什么,父亲也不会知道了。于是他坚定地说:“我是骗了您,但我绝对是干正经事,我现在一个合唱团的领唱!”
“合唱团?”奥利弗的态度缓和了些,问道:“什么合唱团?”
“是……码头工人合唱团!”比利张口就答:“都是在中心区读书的学生,他们听说我是第一个来自码头区的学生,特意来找的我。”
“真有这么回事?”奥利弗仍旧有些疑惑。
“千真万确!”比利点头如捣蒜,“那天他们来找我的时候您不在家,他们说,现在第一共和国提倡劳动光荣,他们作为学生也想要成立一个合唱团来致敬工人,我没跟您说,是因为……您之前嘱咐我,不能随便跟人提我是码头区来的,丢人……”比利的声音越说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