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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带回去的东西很多,但是他暂时还没敢让小早发现。

他怕小早生气。

傅骋捡了两颗巧克力,攥在手心,也不回头,穿过窗户,继续往前走。

做丧尸就是这样,一般不走门,直接横穿。

傅骋嗅了嗅清晨的凉风,循着熟悉的气味往前走。

大概又走了几分钟,他回到幸福街,从后面围墙翻回去。

啊,对,小早他们在围墙上加装了玻璃。

不过他不怕,他的手又粗又硬,扎一下也不疼。

傅骋终于回到自家门前。

他站在后门外,低下头,拽了拽身上背心,打掉身上灰尘,又捋了一下寸头。

最后从裤子口袋里拿出止咬器,给自己戴上。

变回那个乖巧无辜的家养丧尸。

行了,干净了,可以回家了。

傅骋拿出钥匙,戳进锁孔里,熟练地拧了一下。

开门关门,也是跟着小早学的。

这阵子,小早总是带着他进进出出,他看着就学会了。

老婆儿子,我回来了!

“吱嘎”一声,后门被人从外面推开。

黑暗里,林早听见动静,鼓着腮帮子,含着巧克力糖,从杂物间里探出脑袋,露出一双眼睛。

让他看看,是谁回来了。

只见傅骋从门外走进来,很快又回身把门锁上。

傅骋学林早哼歌,只是嗓音低哑,又没有调子,不太好听。

但是他的心情应该很好。

他一手拿着钥匙,一手拿着巧克力糖,走到货架前。

把钥匙放回口袋里,巧克力糖藏在工具箱里。

“今天……小早要……嫁给我……”

傅骋一面哼歌,一面往楼上走。

时间差不多了,该做早饭了。

先上去看看小早和小饱,再做早饭。

做早饭,作为一个文盲丧尸,他第一次发现,小早的“早”和早饭的“早”,是同一个字。

小早吃早饭,小饱吃饱饭,小狗吃狗饭。

真可爱!

傅骋从杂物间门前经过。

下一秒,他忽然感觉到不对劲。

杂物间里有人!一定又是小偷!

傅骋猛地停下脚步,转过头,握紧拳头,眼神凶狠,随时准备给小偷致命一击。

又下一秒,杂物间的门缓缓打开。

林早靠在门里,双手环抱,歪了歪脑袋,定定地看着他。

他没有说话,脸上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哟,死鬼,舍得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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