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还是好人多(第2页)
他非弒杀之人,没有切实证据,不能杀对方。
若等对方將那跑堂少年打死,倒是有了实证。
可如此,那少年便要被活活殴打、折磨致死。
做好人,顾虑总会多些。
京城又不比虎泉郡,李通明也无法效仿在郡城之时的行事方式。
且当时是有大义加持在身,堪称天时地利人和俱在,难以再度復刻。
李通明……秦锐默念此名,旋即想起此人是谁,反倒不再惧怕对方来个血溅五步。
朝廷的人,根角清晰可查,凡事需考虑规矩,不比来无影去无踪的江湖侠客,哪里敢在这酒楼杀他。
“李通明!”秦锐被家僕搀著下楼,“好,好得很,本少爷记住你了!”
楼梯上的围观眾人,不敢招惹秦锐,纷纷避出一条道路。
“嗝儿……”朱立身扶著肚子向后仰去,桌上饭菜还剩一半,他准备休息一会再战,“老李,有个当官的爹是不一样,吃饭都不用给钱。”
他本是隨口与好友吐槽几句。
哪曾想,李通明却像是想起什么,眸光一闪,腾地一声拍桌而起:“听没听见我大哥说话?!把帐结了再滚!”
朱立身目露惊恐,想拦却为时已晚:“老李,別,你干啥……”
楼下沉寂片刻,传来一道咬牙切齿的声音:“掌柜的下来结帐!”
酒楼掌柜从二楼小跑下去,堆著笑道:“不用不用,秦少日后常来捧场……”
秦锐瞪了掌柜一眼,没过多理会,取出一袋银子扔下。
等他离开醉仙楼,一楼的说书先生取出砚台,开始疯狂磨墨。
掌柜在一旁看的嘴角直抽……难怪请此人说书一天要二百五十文钱!
一两黄金十两银,一两白银等於一贯铜钱,平日略有浮动。
一贯钱可买四担米,十斤盐,也是时有浮动。
一担米一百二十斤。
说书人一天便可挣一担米,妥妥高收入人群。
需知寻常无修为傍身的士卒,每月只能赚三贯钱。
单就如此而言,年收入只要达二十贯钱,便足够一家生活。
可这是在没有徭役的前提下。
徭役莫说工钱,有时连饭都需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