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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第326章 唯负卿卿(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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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唯负卿卿

待在希望小学的日子,每一天都过得忙碌而充实,课表排得很满,孟呦呦的作息被志愿者生活调理得格外规律,连带着心境都变得沉静。

周校长自那趟出差归来后,果真如苗老师所言,几乎天天都在学校,除了处理校长事务外,她其实也给学生们上课,教语文。因此,孟呦呦常与对方打上照面,大多是在办公室,有时也会相遇在走廊,或者食堂。

若是碰到了依旧会闲聊上几句,说课堂上的趣事,说孩子们的进步,说山里的天气,但孟呦呦再也没有同周校长聊起过那个男人,更没有问起他的结局。

那本名为《锁》的书信集,薄薄一本,随手一翻就能读完,孟呦呦将它放在床头柜的抽屉里,来来回回读了许多遍。

书里的每一篇都没有标题,周小贝在整理时亦没有对此做任何额外的修饰加工,只按照时间顺序简单列了个序号——第一篇、第二篇……第九十九篇。

那是正文的最后一页,只有短短两行话:

「青山此生不负家国,唯负卿卿。

愿吾爱卿卿诸事安好,岁岁无忧!」

她怎么会不明白他的意思呢?

巴菲特的黄金搭档查理·芒格曾经在哈佛大学的毕业典礼上讲过一句至理名言:“我最想知道的事情是我会死在哪里,然后坚决不去那里。”

这句话旨在提醒人们利用逆向思维去规避开失败的结果,是再明智不过的一个通俗道理,所以查理·芒格成为了一名极其成功的投资家。

而那个人呢?他会怎么选?

他应该会毅然决然地选择再一次奔赴曾经的死亡之地,为的是利用逆向思维尽可能地去挽回更多,其中不一定包括他自己的生命,孟呦呦如是想。

他才不是没有智慧的人,但却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位合格的商人,因为优秀的商人需要将自我利益置于首位,而他永远都学不会这一点。

五月,孟呦呦暂别希望小学,回京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前后耽搁了两天,便又马不停蹄回到了番州市,继续她未完的志愿者工作。

刚回来就迎来一个好消息:她的课代表朵朵在此前的市级小学生英语作文大赛初赛中脱颖而出,顺利进入决赛。

决赛场地设在市中心的番州一小,距离金穗村路程较远,保守估计单程就得一个半小时。

比赛当天,孟呦呦起了个大早,天还没亮就等候在希望小学门口,远远地看见朵朵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浅蓝色外套小跑了过来。

师生二人都比昨天下午放学前约定的时间要早到了片刻,朵朵是第一次去市里参加这种规模的比赛,紧张得小手冰凉,不过也算是合乎情理,而孟呦呦虽面上镇定,心里却比当年自己参加高考时还要紧绷些许。

原本预留的赶路时间已然充裕,这会儿出发时间又一再提前,该是十拿九稳的事,可偏是人算不如天算,通往镇上的那辆农巴班车半年都抛不了一次锚的概率,不巧被她们给撞上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溜走,等好不容易辗转到镇上,孟呦呦直接伸手拦了辆出租车。坐在后排,她一边忍不住频频瞄向手机屏幕上跳动的时间,一边尽量语气温和地催促司机:“师傅,麻烦稍微开快一点,我带学生去市一小参加比赛,就快迟到了。”

作文比赛九点整准时开始,出租车停在校门口刚好八点五十五。这所学校孟呦呦是头一次来,校门内楼宇错落,一眼望进去校园面积比想象中大得多。

眼看时间所剩无几,为避免迷路或走错教室进一步错失时间,孟呦呦牵着朵朵直奔校门口的门卫亭,向里面的保安寻求指路。

晨光斜斜铺在校门口,门卫亭侧边的绿化带旁停着辆半新不旧的电动三轮车,车斗内稳稳搁着三个大铝桶,桶身泛着经年使用的钝光,外侧用红漆描着几笔方正字迹,分写着“甜豆花”“咸豆花”“原味豆浆”,角落里码着迭得齐整的透明塑料餐盒。

三轮车旁半蹲着位六十岁上下的老人,短寸花白,额角纹路深阔却透着精神气,穿一件藏青短褂整洁朴素,袖口卷至小臂,露出黝黑紧实的臂膀,手背覆着薄茧,正低头攥着扳手稳准拧下车座下方的螺丝,大约是车子半路出了什么故障。

亭内的保安探出脑袋,伸出一只手对着校园深处东指西划,嘴里絮絮说着左拐、直行、再右拐的弯弯绕绕。

孟呦呦眼睛一眨不眨盯着他来回晃动的指尖,竖耳凝神听着繁杂的路线,她是个路痴,超过三步的路线规划就理不利索,正欲张口细问,前侧方忽然传来一道洪亮的嗓音:“我带你们去!”

孟呦呦应声转头看去,站在一辆三轮旁的老人拍了拍手上的灰,冲保安亭简捷喊了句“老吴,帮我看会儿车,要吃豆花的话,自己舀一碗!”

说罢,他跑在前面引路,孟呦呦拉着朵朵跟上去,接连穿过几条干净的道旁径,不出三分钟就赶到了举办比赛的阶梯教室门口,踩着点送朵朵进了考场。

孟呦呦长舒一口气,这才想起同豆花大爷道谢:“谢谢您了!”她朝人微微躬身。

豆花大爷大手一挥,爽朗表示:“没多大事,小孩赶上比赛就行,我得忙着回去送豆花了。”

孟呦呦站在走廊上,目不转睛地追随着大爷走远的背影——他走路的姿势有点奇怪,骨盆习惯性微微左倾,左腿落地时带着点不自然的僵硬,如果只是正常走路的话,整体看上去其实并无明显的跛感,也不容易被旁人察觉。如果不是他刚才跑步时动作幅度太大,左腿裤角不时被牵拉上去,露出一小截银灰色的金属构件,孟呦呦看得真切,那是一根假肢。

卢福顺从麻醉中醒来后最首当其冲的感知就是发现自己少了条腿,一时之间心情五味杂陈,不知是该先庆幸自己死里逃生捡了条命回来,还是该先哀叹那条无影无踪的腿。

队友、领导轮番来医院探望,表达慰问,进行开导,生怕他想不开,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谁能轻易接受自己活端端地缺了条腿?但卢富顺整日表现得跟个没事人一样,看上去豁达乐观极了。

只有一天晚上,霍青山忙完后来到医院,走到病房门口听到断续呜咽的低啜声。男人推门进去,就见卢富顺倚坐在床头,一手拽着病号服袖子慌忙抹脸,一手将写到一半的信纸往被子里藏。

到底是在写一封什么样的信,能让一个醒来突然面对自己左腿截肢的噩耗都不曾轻弹眼泪的七尺男儿伤心成这样?

霍青山猜到了个大概,他作为队里的长官,对部下士兵们的基础情况,包括家庭信息以及婚恋状况,都心中有数——卢富顺有个相恋多年的女友,两人是初中同学,感情一直很好,两个月前战友们还打趣他说:“这小子闷声干大事,上礼拜就把结婚申请交到章连长手上了,咱哥几个过几个月等着喝喜酒、吃喜糖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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