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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种地野游(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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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妩买的地距离京城三四十里,坐马车仅需两个时辰就能到。以寸土寸金的城郊来说,已经是很了不得的位置。是以,林妩耗尽身家,连首饰都当了,花了三千多两,才不过买了一小块地。站在地界上,她望着一旁一望无际的良田以及一片山,陷入深深的羡慕:“要是这些也是我的就好了。”鸣翠笑出声:“你也太敢想了,你可知道这要多少银子?”“十万两?”林妩斗胆开了一个数。鸣翠摇摇头,凑过来,笑嘻嘻道:“便是十万两也买不到。”林妩立即停止幻想。欣赏完别人家的地之后,林妩终于对自己的地动手了。说是地,其实有一半多是坟地,边上还有个小屋,许是以前守坟人住的。能让林妩发挥的地方,剩下更小的一块。她准备种点瓜果蔬菜自己吃。说起来,她一直很遗憾,自己为什么穿越到国公府里了。她应该穿越到某个小山村种地啊。种田文才是她的最爱。“妩儿,你真的要种地啊?”看到林妩拿起锄头,鸣翠傻眼。虽然她是个丫鬟,但她是个城里的丫鬟,一辈子也没拿过这种东西。可是林妩麻利地锄了两行地后,她更傻眼了。“你还真会啊?”林妩忽悠她,说自己还没被卖时,家里就是种地的,算是有点底子。鸣翠信了,但一脸不赞成:“你可别干这些粗活了,咱们是伺候主子的大丫鬟,怎么着也算是个副小姐,弄得手粗了怎么办?失了主子的体面。”她这话并非拜高踩低,而是丫鬟之间确有三六九等。主子的贴身丫鬟,比别的丫鬟要尊贵些,这不仅是丫鬟自己的体面,也是主子的体面。单说这手,若是长了粗茧,轻则勾坏主子柔软的衣衫,重则擦伤主子娇嫩的肌肤,都是失职。鸣翠是真心实意地在提醒她。林妩笑笑,丢了锄头。她本也不是要干一天的苦力,不过是过个手瘾。“接下来交给你们了。”她对两个男丁说。陈吉马上转过头:“接下来就交给你了。”赖三几乎跳起来:“凭啥是我?”陈吉道:“那你离开我家。”赖三就骂骂咧咧地开始挥舞锄头,挥汗如雨。林妩看着他小脸雪白,细胳膊细腿的样子,真切感受到世界就是个巨大的草台班子。传说中的京城第一偷,就长这样呢?许是小偷经常昼伏夜出的关系,他的皮肤非常白,且不同于林妩的瓷白莹润,他带着些许惨白,别有一番脆弱之美。他的五官不算绝美,但很小巧耐看,若是上了妆,定是倾国倾城。此外,他的腰身很是纤细,从背后看,宛若少女。林妩甚至觉得,给他穿上裙子,自己在他面前会黯然失色。“赖三,你上来。陈吉,你去锄地。”林妩安排到。陈吉愕然,但他是不会违逆林妩的,只好用哀怨的眼神,看着赖三一蹦三跳欢欢喜喜跳到田边。“可累死我了。”他粗鲁地用袖子擦擦额头上的汗,脸上瞬间多了几道泥痕。他也浑不在意。是一点颜值包袱也没有。“赖三,当小偷辛苦吗?”林妩笑得很纯良。但是赖三警惕地看了她一眼:“不辛苦。”一个字也不多说,防备心非常强。“想不想有一份稳定工作?我需要一名小厮。”林妩又问。“伺候人的事干不来。”赖三断然拒绝。伺候人的事干不来,但厚着脸皮赖在别人家倒是熟练得很哈。林妩心想。她只好使出杀手锏:“我是国公府的人,你若不听我的,我就举报你。”赖三:?林妩把玩着手中的一朵野花,笑得比花还灿烂:“反正我们国公府的能力你是知道的,任你跑到天涯海角,也能将你捉拿归来。”赖三被迫点头。林妩怕他干得不安分,又给他画了一个大饼:“其实,做贼也不是长久之计,人还是有份稳定工作的好。你跟着我,不但可以免于被国公府追杀,以后还有机会到国公府工作。”编制的诱惑力是巨大的,即便是古代也不例外。赖三马上就心动了。他不图钱,也不图啥稳定的工作,但他向往国公府,总觉得高人一等,很威风!他马上进入角色,又给林妩端水,又给林妩扇风,还知道采一些荷叶来给林妩这样。简直比陈吉贴心多了。鸣翠同情地看着,正在地里吭哧吭哧锄地的陈吉。好家伙还在埋头苦干呢,你一号狗腿的位子都要被人抢了!等陈吉锄完地,播了种,又浇了水之后,鸣翠提议,去附近的河边走一走。这儿地价贵,不仅是因为靠近京城,而且因为附近是一片风光秀丽的河道,有十里荷塘和浩渺江景,是京城热门的野游踏青圣地。林妩她们过来后,果然见到不少夫人小姐和公子哥在赏景。“姑娘,这个地方好。”最擅长踩点的赖三,很快发现了一块风水宝地。那里三面环着草丛和树,正面却很空旷,能将荷塘与江景尽收眼底,可谓绝佳的观景点。四人兴冲冲地走过去,铺上一块布,再放些果子、茶点,便开始优哉游哉地晒太阳。晒着晒着,大家都昏昏欲睡时,草丛后面突然传来窃窃私语:“云溪,你真的要嫁给那个老头子啊?”一个娇滴滴的声音,里头有些说不清是关心还是嘲讽的意味。另一个声音,则有些骄横:“烦死了,你还提!都是我爹,非要我嫁……”娇声女又道:“你爹怎么想的,以你们家现在的身份,:()夜夜叫我抬水?丫鬟嘎嘎乱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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