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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五年X三个月X卧底(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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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骗人,我哥确实是受伤了,也确实需要特效药,我也确实在这里工作了五年,只是我没说他是什么时候受的伤而已。

只是我来这里工作是为了在布港落地好计划在蝙蝠侠的势力范围外接近迪克而已。

我理解别人相信我对迪克一见钟情,他确实有这个本事,但我虽然很喜欢迪克的脸,可我记得我说过,如果看见夜翼的话,我也会求他给联系方式。

不会以为我是个三心二意的人吧?

我比迪克更早一步知道他会成为夜翼,五年时间在布港,是为了建好一个能困住那只大蓝鸟的囚笼,就像哥谭困住蝙蝠侠那样。

什么他刚好来布港,他刚好被选中参加卧底行动。

朋友,没什么刚好的,他以为的缘分和偶遇是我精心策划的结果。

至于我为什么知道。

不宜交浅言深,我暂时保持我的神秘感吧。

如果好奇这个计划,那我可以略作说明。

首先是监视布港警校,一般警察新入职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迪克来到警校的时候就是我计划开始的时候。

他的成绩很容易拿到,是毫无疑问的优秀,就在他快毕业时,让我的人去找我上司,暗示可以开始卧底行动了,再暗示需要市警协助调查本地帮派。

因为无论如何,卧底都要从本地入手,而布港警察与本地帮派联系紧密,让我上司选,那肯定给我选一个新生,迪克是最合适的人选——没有几个外地人会想不开来布港当警察,除了他。

所以才会有一开始见面的时候,迪克和我说让我扮演一个从哥谭逃来的会计的事。

不怪他,是我一开始就误导了市警。

然后是货厢女尸案件。

我一开始就知道它的一些细节,带迪克去工人酒吧是因为最近这一个案件让人印象深刻,他如果问得出来,那工人们说的大概率会是这个案件,如果不是,那我会帮他们说。

17具尸体和大量违禁品走私足以激起迪克的怒火,足以让他全身心投入卧底行动之中。

他不会犹豫的,我不会给他犹豫的机会,从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他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了。

然后是看似喝醉酒的求婚。

已经确定他不会因为我的个人感情问题拒绝卧底行动,那我当然可以放心表达我的感情,他已经走不了了,不是因为我,是因为他是个见不得别人被伤害的好人。

唯一的意外是他居然那么快就接受和我在一起。

真是让我心喜。

再接下来是范纳弗,对它动手,一方面是因为它确实黑料多,另一方面是它停工的工程太多了,我不想一出门就看到一堆停工的建筑,布港已经够烂了,它还要死赖着让布港更烂。

再者,它跟我的业务有点重合了——洗钱。

这点是我没和迪克说的,但也不难想到,因为它都参与走私了,还缺洗钱这一步吗?

所以搞掉它是必然的选择。

至于德斯蒙德?

没什么好说的,它的性质决定了它必须在名单上。

而刺杀国防部长?

你可能会觉得没什么必要,因为范纳弗本身的黑料已经足够害死它自己了。

但其实是必要的,一个高官在布港遇刺,这本身就可以加快很多流程。

比如一段时间的精准打击和一段时间的搜查高压,这会迫使布港的犯罪势力不得不老实低头做人。

武器来自哥谭,这会让哥谭到布港的犯罪路线被重点调查。

这会迫使他们不得不找个新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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