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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大结局(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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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瘦了,摸着都硌手。”宋书意的手按在他的后腰上,感觉掌心可以清晰感觉到肋骨的弧度。

“不会吧?”瘦可能是瘦了点,硌手有点太夸张了。乔千山心里想着,翻了个身过来。

“你摸的地方不对,后背本来就没肉,摸前面试试。”乔千山说完把宋书意的手拽住按在自己小腹上,力证自己根本不可能瘦到硌手。

“今天是不是不打算出门了?”宋书意深吸一口气,光看后背还好,这一翻面,身上全是各种痕迹,青青紫紫地印在浅麦色的皮肤上,看上去就引人犯罪。

“你对自己的吸引力能不能有点清醒的认识?”把一边的夏凉被拽过来给他盖上,“别一天到晚胡思乱想,再多摸两下,我又要硬了。”宋书意说完在他紧实的小腹上捏了一把,一想到昨晚乔千山在床上的反应,高潮时迷醉的表情,真是分分钟小兄弟就得起立。

“你这属于憋久了。”乔千山瞟了他一眼不为所动,“按之前的频率来,至于做一次我第二天都下不了床吗……”这大概是乔千山能说出最露骨的话了,在他的认知里,爱一个人最直白的体现就是渴望彼此占有,跟他负距离,肌肤相亲,水乳交融。

“都是我的错,老婆大人息怒。”宋书意继续给他捏腿,心里却跟灌满了蜜一样。

昨晚做得太狠了,宋书意本想让他在家休息一天的,但乔千山坚持休息半天就够了,毕竟是自己的公司,又刚起步,每天不去看看放心不下。

中午吃完饭,临出门的时候,宋书意把人捞过来含住嘴唇轻轻吮了一下:“不要给自己那么大压力,你尽力去做了,就没有辜负任何人。我希望你自己创业,初衷只是不想你那么辛苦,付出太多又得不到回报。不要对自己要求那么苛刻,我只想你每天可以过得开心一点。”

看着宋书意眼睛里浓到化不开的爱意,乔千山笑道:“你的愿望已经实现了,认识你后的每一天都很开心。去公司了,晚上在家等我。”说完在他嘴角回吻了一下。

开车去公司的路上,乔千山打开车载电台,里面传来一首老歌:

“如果没有遇见你

我将会是在哪里

日子过得怎么样

人生是否要珍惜

……”

“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乔千山跟着歌词哼唱起来,人们常用相逢恨晚来遗憾两个人认识得太晚,对于他和宋书意而言,遇见彼此就是人生最好的时刻,不早也不晚。

五年后

乔臻上初一的寒假里,这一天跟以往没什么不同。早上吃完饭,乔千山没有着急去公司,说要带宋书意去个地方。

宋书意觉得稀奇,什么事能让乔千山班都不上?开车在路上的时候,任凭他怎么问,也没撬出话来。

疑惑间乔千山就把车停在一个小区的售楼部门口。刚打开车门,就看见一个个经理模样的人迎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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