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笼中雀(第2页)
“好想演耿耿。因为我没上过高中”
楚安看的眉头紧锁,愈发阴沉,心说,原来还不是社恐那么简单。
改台词扣片酬分成,是为了提高拍摄效率。
控制体重,也是女明星必须付出的代价。
这些都无可厚非,一般的经纪公司多多少少都会在合同里添加一些这样的条款。一方面约束艺人,强制性自律。另一方面也是降低风险。
只不过,这些条款不应该出现在一个顶流女星的合同里。
一般肯签这种合同的,基本都是新人。需要公司提供资源,出钱出力地捧红的新人才会有这种霸王条款。
这种给新人的合同,有个很贴切的叫法——童工合同。
也就是说,许淑现在拿的还是一份童工合同?
但是问题来了,童工合,可不是什么剥削哈。
在圈内是很常见的一种合同。
说白了,一个新人除了脸蛋儿和一点表演天赋,要啥没啥。一入行就签经纪公司拿10%的合同?
那公司凭什么捧你?又怎么肯在你身上钱资源呢?
起码得给公司画个饼,把你捧红了有得赚才行嘛。
所以童工合同就是这个道理。不过话说回来,一般的童工合同都不会太长,也就是前几年公司投入大,拿大头。等艺人可以给公司带来利润,就会逐年降低分成比例。最终回到一个合理的区间。
说白了,天都给许淑一份童工合同是正常的,但,许淑已经入行十年了,还是童工合同就特么有点过份了!
“嚓!”楚安笑骂,“你们是真不干人事儿啊!”
主意,楚安吐槽的是“你们”而不是只天都一家。
这种事儿楚安遇到太多了,只能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天都想签长期的童工合同,也得许淑肯签才行。
而许淑又没满十八岁,需要监护人签字
那到底谁不干人事儿呢?
抬头看向许淑消失的方向,很不情愿,但又身不由己,终于义无反顾地追了上去。
……
另一边,许淑的房间被翻的乱七八糟,甚至贴身衣物都散落一地。
李春华正站在房间中暴跳如雷,对着缩头缩脑的张圆就是一通狂喷。
“你他妈是怎么盯的!?又让她跑了!?”
张圆宛如寒蝉,赔着笑脸,“您消消气,她肯定跑不远。我都看过了,身份证都没带。”
李春华听罢,气息确实有所平息,却又不放心,“她身上有钱吗!?”
张圆,“没有!肯定没有!昨天还管我要钱买冰淇淋,我没给!”
这下李春华终于松了口气,狠狠道:“臭丫头!上次饿了三天,自己回来的。我看她这次能饿几天!?”
张圆附和,“这姑娘太不懂事,一不随她心意,就搞离家出走那套。”
李春华,“不行!马上出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