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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字一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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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再是听雨楼那个刀尖舔血的死士,与她擦肩而过的也不是冷箭铁刃。

万家灯火中,她只是池绾绾,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官家小姐,与长街的芸芸众生并无不同。

上一世,她所有的光阴都耗在“活下去”这件事上。

幼时沿街乞讨,只为一口残羹冷炙;

被卖入听雨楼后,只为在刀光血影中自保;

成为死士后,踩着尸骨往上爬,只为坐上楼主之位。

死士的那十年洛晚去过很多地方,却从未留意壮丽山河,风俗人情。

她以为成为楼主就自由了,当她想真正见一见山川湖海时,现实给了她当头一棒——她死了。

池明礼果然是块狗皮膏药,就这样跟了一路。

若刻意甩开他,见个朋友遮遮掩掩,倒显得洛晚可疑,洛晚只能随他跟着。

暮色四合,长街华灯初上,流光溢彩,热闹喧嚣,京师不愧为天下第一城。

这一路,洛晚看出来池明礼是个真心喜欢射艺的,哪怕身处拥挤人潮,他也能随时随地摆出拉弓的架势,活像个走火入魔的武痴。

洛晚懒懒道:“像你这种的无用功,做再多射艺也不会任何精进。”

池明礼没想到洛晚会和他谈起射艺,想也没想就说:“你又不懂。”

“双脚平行站稳,弓身右前,右手虎口推弓,左手扣弦,力量集中在后背肌肉,弓弦轻贴鼻唇,右眼锁定目标,释放箭羽。”洛晚反观他现下姿势:“你这种无规范无目标地随意拉开弓,自以为很勤奋,实则毫无用处。”

池明礼愣了愣,问道:“你懂射艺?”

洛晚道:“你试试就知道我懂不懂了。”

池明礼警惕加犹豫地拉开了弓。

“选一个目标。”洛晚提醒道。

池明礼突然高声叫道:“江辞尘!”

你敢射江辞尘?

人潮骤然沸腾,洛晚循声望去——

少年鲜衣怒马,一袭红色文武衣,马鞍旁悬着几只野兔,箭囊已空了大半。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马背上那只通体雪白的狐狸,皮毛在灯火下泛着莹润的光。

他身后跟着一众亲卫,马蹄沾泥,风尘仆仆,显然是刚狩猎归来。

“少将军!”人群欢呼如浪,一浪高过一浪。

“江少将军!”池明礼踮脚挥手,兴奋得像个追星的稚童,转头见洛晚无动于衷,不由催促:“你怎么不喊?”

洛晚缓缓抬眸:“为何要喊?”

池明礼挺直腰板,一脸崇敬:“江少将军出征两年,为北朝连夺七城,是当之无愧的英雄!英雄,就该受万人敬仰!”

洛晚心中冷笑:要是你知道他几年后会叛国呢。

这样独一无二的民心,他最后为何要叛国,反倒落得一身骂名。

野心?权利?

无论是哪一种,后来的结局的都证明,江辞尘是天生的帝王。

许是因为池明礼拿着弓招手过于明显,江辞尘姿态闲适,偏头看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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