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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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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是明景十六岁的时候拍的,两个人又是兄弟,眉目很像,酒吧老板便没有怀疑。

但他并没有马上录用明华,而是决定试用他几个小时。

试用期也有工资,客人的小费还另算,明华想了想,有些心动,随即看了看时间。

明则仙现在应该还在外面送外卖,没那么快回到医院。

思及此,明华点头答应了。

酒吧老板便让人将明华带下去。

明华年纪小,穿上那些奇装异服的时候,并不显得违和,明则仙这半个多月又有好好养着他,此刻的他不再面黄肌瘦,脸颊上有了丰富的胶原蛋白,镜子里倒映出他皮肤白皙,容貌姣丽的模样,因为年轻,所以皮肤好到不需要上粉底,只不过唇色有些发白,经理便让人随便给他抹了一点口红,免得脸色白的像鬼吓到客户。

他和明景的眉目很像,但气质却截然不同,脸上的五官和轮廓也要柔和很多,是夜场里很受欢迎的不安世事的小白兔。

正巧此时有人来找酒吧老板,说是有老主顾到了,点名要新人,让老板带人过去伺候。

老板欣然答应,转过头就让明华上场。

明华没做过夜场,在去往包厢的昏暗过道上,心里直打鼓。

他反复吸气、呼气,企图让自己冷静平静下来,但不管如何努力,心中都紧张不已,穿的裙子都被他揉皱了——

这老板说他身量不高,穿女装正好,讨客人喜欢。

明华自己是无所谓的,只要能搞到钱,别说女装,就是让他不穿都行。

他的自尊早就在漫长的霸凌和贫困中被磨平了,所剩无几,相较于如今明则仙的死守,坚持要靠劳动和努力赚钱,他和明景的道德底线都相对会低一些,被引入歧途的可能性也更大——

毕竟上梁不正下梁歪,原主明则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明景和明华这么多年没去偷没去抢,已经算是往正常人的方向去长了。

眼睫轻轻颤抖,明华虽然反复告诉自己只要能赚到钱就行,但当他真的站在包厢面前之前时,他还是忍不住感到了些许慌张,双腿发软,甚至有了一种想要拔腿就跑的冲动。

一旦做了这行,一旦尝到了赚快钱的滋味,想要向正常人一样踏踏实实靠努力和勤奋去赚钱,就不能够了。

这个道理,明华不懂,但明则仙却很清楚——

明华和明景现在还太小,一旦让他们接触到赚快钱的路径,他们很快就会迷失自己,所以宁可自己出去送外卖,宁可赚钱辛苦一点,也要为他们做好一个好榜样。

以他现在的样貌,要下海当鸭挂牌五万是分分钟的事情,可明则仙不打算卖钩子,一是他吃不了这碗饭,二是他觉得事情也没有真的到了绝境的地步。

绝境,什么是绝境?

明则仙想,只要一家人还没有流落街头上街要饭,事情就有转机,只要他努力,总有两个孩子一口饭吃。

可明华却不想明则仙这么辛苦。

他也想要为家庭分担一些。

他想,既然家里没钱,都没有读书的机会了,为什么不早点出来工作,供哥哥上学呢?

思及此,明华又下定了决心,缓缓抬起眼皮,随着门被打开的动作,向包厢里面看去。

包厢里面射出五颜六色的灯光,一群男男女女凑在一起玩笑、喝酒、唱歌,打牌,而成色上好的真皮沙发正中,正坐着一个少年。

他年纪很小,但躺倒的姿势却很老道,神情慵懒,葱白的指尖夹着一根烟,却不抽,只等着人用打火机给他点上,他才象征性地抽了一口,随即按灭。

他应该是一开始还没有注意到门被打开了,直到经理带着明华和几个侍应生鱼贯而入,分列拍在一群富家少爷小姐们面前。

“霍少爷,梁少爷,这是今天醒来的一批侍应生。”

经理已经是拉皮条拉惯了,对着霍云琅和梁检昭笑的一脸谄媚:

“你看看合心意吗?”

似乎是感受到了无数打量的视线从四面八方传来,明华很紧张,低着头,指尖死死地揪着裙摆,不敢吭声,更不敢抬头。

梁检昭对今天的聚会没有兴趣,要不是他的发小非说要给他办一个回国的接风宴,他也懒得来。

原本只是打算待一会儿就走,但当他的视线落在明华身上时,禁不住瞳孔骤缩。

原因无他,因为明华和他的初恋楚新宜太像了。

两个人几个月前,还因为人生规划的不同而大吵一架。

楚新宜想要高中就出国读书,并留在国外的大学校园里当老师,但梁检昭的家世注定了他必须留在国内继承家业,所以在大吵一架之后,楚新宜直接收拾行李,头也不回地出国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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