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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238(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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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了个志高的家里已经盘算好了,大郎六岁的时候送去学堂给先生看看,有读书的天分,大妞的彩礼就是赶考的银钱,祖坟冒不了青烟的话,那就是田契。

二妞的彩礼就很确定了,除非志高是文曲星转世,不然二妞的彩礼就是给志高娶妻的。

在这种情况下,三妞就显得尤为多余,所以三妞出生以后就被连夜丢进了据说有狼出没的后山,结果刚好碰上的吃饱了肚子又死了狼崽的母狼,人类的崽子就被当成狼崽养了三个月,在冬天来临之前被猎人发现,被重新带回了村子。

不想要女儿,但某些时候要名声的家捏着鼻子接受了这个命大的三妞,却也不怎么照顾,好在母狼还记着这个崽子,时不时过来喂一顿奶,也让三妞熬到了吃野菜的年纪。

“所以我一直觉得,我真正的娘是那匹狼。”

老太太记不清所谓的家里人,却还记得母狼的模样,眉心有一撮歪歪扭扭的白毛,后腿有个三角形的疤痕,眼睛很大,尾巴断了一小节。

“那个……红姨,这些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

老人的确会讲古,但这个描述,是不是有点详细过头了?

“我亲眼看到的啊。”

老太太轻描淡写的给了黎秋月一个暴击,可能是觉得力度不够,又来了第二次:

“你不是生下来就记事的吗?”

黎秋月捂着胸口,决定讨厌老太太一分钟,这也太凡尔赛了!

老太太看着受打击的黎秋月笑而不语,她也是在有了一大把年纪的时候,才知道不是所有人都生而知之,也不是每个人都过目不忘。

黎秋月花了点时间收拾好心情,嚼着鱼皮花生继续听故事,她算是明白了,能进系统的厨子不管性子怎么样,后面都有一段惊天动地的往事。

“都说狼心狗肺,可我还是觉得,人心比狼要狠多了。”

三妮就这么跌跌撞撞的长大,没人管教没人问,一直用着在狼群中形成的思考方法——模仿最强者。

大人她模仿不了,就去看小孩子,野兽争抢食物的时候不分男女,三妮看人的眼光也很朴素——最胖的肯定最强!

村里最胖的小孩是里正家的小孙子,三妮悄悄跟着,看着他讨食的甜言蜜语,撒泼打滚,然后在自家学以致用,有效的记住,无效的丢开,然后去观察第二胖的人。

在三妞眼里,父母都很古怪,明明把能女儿看的连狗都不如,在外面却不会承认自己对女儿不好,她不知道是为什么,但不妨碍利用这点给自己争取到一些属于男人的待遇。

父母在家没少用各种恶毒的语言咒骂,三妞却只当左耳进右耳出,就这么长到了十多岁的年纪,大姐嫁了二姐也出了

门,接下来就等她来天葵,收到最后一笔银钱。

贫瘠的村子困住了三妮的见识,她能想到的出路就是提前给自己找个好人家,本来事情都谈的差不多了,直到那一天。

三妮从溪边一跃而下,救了水里挣扎的孩子,家长悄悄打听了三妮的事情,私下送了三妮一包红糖,半袋米粉,三妮把它们放到自己开小灶的山洞里,半点没带回家。

钵仔糕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研究出来的。

“也是巧,我在吃最后一份红糕的时候,二姐就带着父母到了山洞。”

那个时候的钵仔糕还不叫这个名字,而是简单粗暴的被称为红糕。

之前二姐要被打死的时候,三妮把她带到了这里养伤,没想到……

二妮不敢对上三妮的眼睛,三妮也没再看她一眼,只是在又一次碰到被打的吐血的二妮的时候,转身就走。

山洞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三妮的爹娘盯上了三妮自己研究出来红糕,在知道这是女儿自己做的时候,顿时两眼放光。

在那个时代,要学秘方的难度跟学手艺差不多,都是要找关系觅师父,先做三年工,再看人性情,三妮的红糕不是随意能做出来的点心,在他们眼里就是闪闪发亮的金元宝。

威逼利诱的依次过招后,父母意识到三妮不像另外两个女儿,会轻易给出秘方,终于采取了怀柔政策,双方勉强达成协议,家里的母亲开始挎着篮子卖红糕,只是全家对制作方法依旧觊觎的很,毕竟靠着方子,这个赔钱货可是足足薅走了两成利!

若是她存着也就算了,在家里他们总有机会挖出来,可她每天拿到以后当场就花了,还都花在吃喝上,肉包汤面煎饼炒菜,拿多少花多少,熟食买不起就买生食,然后找别家去做了吃。

他们本来以为赚的钱多了,三妮多少能把钱留着点——然后他们就看到了吃喝上的升级。

以前吃小摊,现在吃馆子;吃不完也不带回家,宁可分给村人甚至乞丐,还学着小姐们去听戏,他们辛苦赚来的铜钱直接往台上撒。

本来以为冬天到了,三妮总要买点厚衣服,但女儿的观念之先进还是超过了他们的想象——她找里正家租衣服去了,每天给点钱,从头到脚都是冷不着,人家还帮着洗!

不是没说过把这个钱交给家里,家里能把她伺候的更好更实惠,但三妮硬是不肯,就是要多花钱,那钱是钱吗,那都是剜他们心的刀子!

哦,人家现在不叫三妮了,她给自己改名了,叫糕红,家里卖的也不叫红糕,叫了讨吉利的平安糕。

“我不知道怎么让他们痛快,但我知道怎么让他们不痛快。”

老太太的话中带着血气,黎秋月听着却出了神。

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时代,吃喝跟嫖赌一样都是败家的根本,糕红的两成利基本都进了嘴,一年两年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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