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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道淡了点,其他的还行。

但不能再来一次了,不然她就吃不下午饭了。

砂锅买的是大尺寸,但这么多鱼头一次也塞不下,黎秋月紧急加购了两个,跟着鲢鱼一起送过来,洗洗刷刷就上了灶口。

鱼头带着油进砂锅,加料酒和刚刚放的小米辣,然后加水没过鱼头大火煮沸,再将火控制在鱼汤刚沸不沸,汤不翻滚的程度。

慢慢的炖上两个小时,改用大火再烧半盏茶的功夫,顺便趁着这个时候把粉皮放进去,回头加点盐就能上桌。

黎秋月用的是绿豆粉皮,一分钱一分货,平板那边送来的粉皮不但厚薄均匀,透明中还带

着好看的淡绿色,放到鼻子下还能闻到豆类的香气。

砂锅鱼头要趁热吃,黎秋月从自己的那份里面捞出一块,用嘴唇试了试温度,便先把砂锅整个端进了电梯——趁热不是忍烫,前者是享受美食,后者纯属受罪。

动辄一个时辰的鱼头滋味一点不差,先吃滋味最足的鱼唇,再吃脸颊肉,吮吸掉嫩滑的鱼脑,最后连炖酥软的鱼骨也嚼了些下肚,骨头堆起高高一叠,粉皮是解决鱼头和鱼汤的插曲。

第136章

吃晚饭并不是一天工作的结束,而是开始,黎秋月把吃好的碗筷往洗衣机一丢,就抄起菜刀对着猪肉切切切,准备把明天的红烧肉做出来。

这菜听着寻常做着也寻常,但要做出邵先生口中“肥而不腻,酥而不甜,甜而不粘,浓而不咸”的口感,还是有点难度的。[1]

当然,黎秋月选红烧肉做主菜还有个重要原因——它越热越好吃。

一碗好吃的红烧肉,从选材就得慎重,夹精夹肥数十层的极品肋条平板上虽然有,但只能提前预定,黎秋月前天晚上就开始问,今天熬鱼汤的时候才到货。

肉切成麻将块放冷水里,加一杯花雕浸泡一刻钟,捞出清洗下锅倒冷水,水要一次加足,做出来的红烧肉口感才好。

水高肉两寸往上,灶上开最大火,锅里倒花雕加白醋,黎秋月还往里放了点山楂干,让肉更容易烧酥。

火烧水开,再煮几分钟,水面上会出现一层黑红的东西,黎秋月的老师说是烧熟的血水,黎秋月不知真假也懒得化验,只是拿筛子全都舀出来。

空间中的食材无限重复,黎秋月也好奇的试过不撇掉这些东西做出来的红烧肉……不能说很难吃,只能说这只猪死的实在有点冤。

这些血水不是一下全冒出来,而是一点一点的往上飘,然后慢慢聚集,所以黎秋月隔一段时间就得捞,锅边都要被擦薄一层。

等到杂质不再出现,大火滚了半小时,就可以将火转小,把火力保持在水在烧而不沸的程度,慢炖一个小时起步。

老师教导的时候说炖的时间越长越好吃,黎秋月就搞了口泡澡的大锅挑战极限,事实证明这句话是错误的,久炖的肉好吃,炖久的肉只会化掉。

科技的发展的确降低了做菜的难度,放到古代,为了保持稳定的火力,还需要专人看着灶膛抽出或者加柴火,但是在现代只要别碰了旋钮,就可以一直保持这个状态。

小火慢炖离不开人,黎秋月也没浪费这段时间,把之前做的一罐子咸菜拿出来,搞了个咸菜烧肉,又快手快脚的做了蒜薹炒肉,用小米辣配了莴笋丝,还坏心眼的来了个酿苦瓜。

都是复热也好吃的菜,就是不知道贺兰姐能不能吃苦了。

黎秋月偷笑着把土豆排骨放到砂锅里炖着,凑足了三荤三素,然后用筷子戳戳炖肉,没费什么劲儿,筷子头就捅了进去。

很好,可以换铁锅了。

黎秋月用勺子连肉带汤舀到锅里,把火开的比慢炖的时候大了一点,在小碗里倒了些酱油,用筷子头点了些到舌头上,皱着眉抿了好一会儿,才把酱油往锅里倒。

酱油和酱油也是有区别的。

保持着稍大但偏小的火力把锅里的水炖干,捣碎的冰糖就可以加了,一斤肉至少一两糖,宁可多不能少,加到最后碗里还有几颗小的,直接被黎秋月祭了五脏庙。

“味道还成。”

不愧是她千挑万选留下的,白嘴吃一点也不腻。

肉加糖的同时要转大火,把锅稍微倾斜一点,用勺子舀肉汁不断浇到肉上,等到汤水稠厚的泛了油光,就到了出锅的时候。

瘦不烂,肥不腻,舌尖甜,入口化。

黎秋月连吃几块才解了馋,把各个菜分好,又去瞧新蒸的米饭和窝窝头,确定只要贺兰姐不开派对,喂饱两个人绰绰有余,才放心的去洗漱。

难得的假期,黎秋月本来想睡个懒觉,结果还是被生物钟一大早叫醒,连脚都下意识的往厨房跑,走到一半发现不对才又转了回来。

黎秋月有些暴躁的想抓头发,然后发现自己脑袋上刚梳好高马尾,拍拍脸让自己冷静下来,黎秋月索性把帽子口罩一戴,赶早骑着小电驴出门。

她没想好往哪里走,索性开着电动车在大街小巷慢悠悠的转,不同的早餐店散发着不同的香气,但能让黎秋月心动的还没出现。

嗯?

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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