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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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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靠近周言自己的身体就会有反应这件事,楼明叙感到十分困扰,尤其是它不合时宜地起立时,他简直头都要炸了。

楼明叙不确定在自己的下半身撤离时,周言有没有感觉到什么异样,所以担忧了一晚上没睡好,但隔天起来,看到周言一如往常地和他并排刷牙洗脸,还能笑眯眯地同他开玩笑,估计是没事了。

周言为金慧君写的起诉书提交到法院后的第二周,被告方家属请的律师也提交了答辩状和相关的证明材料。

这些内容周言是可以提前看到的。

对方律师姓郑,全权代理此案件,郑律师提出的反驳意见主要有两点:

第一,对曹善清的自书遗嘱的真实性不认可,称遗嘱并未反应死者的真实意愿。

理由是,曹善清立下遗嘱的时间为去年七月二十九号,虽然曹善清的阿尔兹海默症确诊时间为去年的八月十日,但考虑到阿尔兹海默症并非突发性疾病,而是一种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即可推断出曹善清发病时间一定是早于立遗嘱时间的。

根据小区周围人提供的证据也可以证明,曹善清在去年年中便出现了记忆力减退、语言能力下降、思维能力的减弱等症状,还曾在公园里很莫名其妙地和一个小朋友吵起架来,闹到小孩儿家长报警的程度。

另外曹善清的家属还在他手机里翻到了很久以前和金慧君的聊天记录。

金慧君说,这边的生活成本太高,也不可能买得起房子了,打算回老家去生活了。

曹善清便说,那等我死后,我把现在的这套房子留给你住,反正我的孩子们也在国外,不回来了。

郑律师因此认定,金慧君将遗产分配作为提供照护服务的条件,致使曹善清改变了意愿。

第二点反驳的是周言所提的主张份额,郑律师觉得应当根据法定的继承权来主张份额,房产及存款都应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曹善清的亲儿子,曹贤来继承。

案子逐渐变得复杂起来了。

虽然从理论上说,谁主张谁就负责举证,郑律师那边肯定要出示确凿证据去证明曹善清立遗嘱时神智不清,这份证据肯定相当难找,但周言不是完全被动的人,在处理案件时,他习惯提前预判对方的对策以及做好应对最坏局势的准备,他不允许自己在有能力获胜的情况下出现半点纰漏。

金慧君的案子开庭前,周言和楼明叙又跑了趟燕州,去调查遗产案的新证据,和金慧君也再次碰了面。

他们了解到,金慧君被驱逐出曹家后,处于无家可归的状态,暂住在一间价格低廉的民宿里。

来到这间民宿楼下,楼明叙闻到了一股不好闻的味道,像是梅雨季无法自然晾晒干净的衣物散发出来的霉味。

民宿的公共区域也是许久没有收拾过的样子,乱糟糟的,到处都有灰尘。

但走进金慧君的房间就很不一样了,里面收拾得很干净,行李箱和衣服归纳进柜子里,所有的小物件也都整齐摆放。

周言注意到床头柜上放了张她和曹善清外出旅游时的合影,那时的曹善清行动不便,坐在轮椅上,金慧君一手搭在曹善清的肩膀上,一手扶着轮椅椅背。

俩人冲镜头露出了拘谨又愉悦的笑容,像是两个不太习惯合影的人,第一次产生了拍照的念头。

“这是什么时候到照片?”周言问金慧君,“那会儿你们两个人的关系怎么样?”

“我们的关系一直都挺好的,我照顾他的身体,他照顾我的精神世界吧。”金慧君拿起相片,一只手抚摸着坐在轮椅上的人,眼神柔和了起来,“照片是去年四月中旬拍的,因为我以前跟他提过,我喜欢郁金香,他就叫了司机带我去植物园看郁金香花海。”

楼明叙嘟哝了一句:“这么说去年四月份的时候他的意识还是清醒的,那他失忆症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有没有一个大概的时间线?”

金慧君面露难色:“具体的我也忘记了,起初他忘这忘那的时候我也没在意,因为我自己也经常落东西,年纪大了嘛,就是会容易健忘,后面他情绪变得很不稳定,连我名字都想好久,我才带他去看的医生。”

周言望着那张相片,又问金慧君有没有那个司机的联络方式,他想通过司机的证言证明曹善清立遗嘱前几个月,头脑还十分清醒,或者说大部分时间是清醒的。

可惜金慧君摇了摇头说:“这人是老曹联络的,我以前是一点都没见过他,只知道他是开滴滴车的,哦不过我手机里存了一段视频,是当时在植物园里面看郁金香时候拍的,拍到了他的人脸,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他。”

两周后,案子正式在燕州人民法院开庭了,双方当事人都有到庭。

曹善清晚婚晚育,他儿子今年才四十多岁,叫曹鸿,个子挺高的,头已经秃了,体型偏胖,臂围粗壮,面露凶相,看着像是脾气暴躁,又有股蛮力的人。

他年轻貌美的妻子坐在旁边,正在用包里随身携带的小镜子整理发型,俩人的年纪看着相差得有十来岁。

金慧君跟在周言身后进门,曹鸿嘴角向下一撇,投来了一个充满质疑,极其厌恶的眼神。

等到同样人高马大,脑袋都快顶到门框,冷着脸,看起来不好招惹的楼明叙进屋以后,曹鸿才收起刚才的眼神,转而去跟律师说悄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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