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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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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情绪丰富,眼看着就要哇哇大哭。

“停,”叶榆太阳穴一跳,呵止,“我可以离开,你也可以离开。”

“啊?”

叶榆补了一句:“你从现在开始天天锻炼身体,将来和韩景一样参军保家卫国,亦或者好好读书,找份工作,这不就离开村了吗?什么时候回来也行。”

稍微大一点的孩子会以为她也是在哄人。

入城有容易的话,为什么城里仍然有知青下乡,人越来越多,今年又来了一批。

跟韭菜似的,可韭菜是割了一茬又一茬,但知青没见几个回城的。

有些知青看着回乡无望,自己年纪也大了,选择与当地人成婚。

王家沟也有,不过是两个本来就认识的知青结合,从一个地方来的。

韩景也没有真的完全消失,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便寄回来大包小包的东西。

还有信件。

两封信件,另一封给徐飞、花菲菲,还有大队长以及村里人的。

叶榆的信有好几张,里面写满了韩景参军的点点滴滴,炫耀他有多牛,在军营里当上同批新兵的“兵王”。

回信吗?

回。

但叶榆提起笔不知道说些什么,就差写“已阅”二字,好吧,还是多寄点东西。

军营的东西往往送得比较快,一个月不到,南边儿的韩景便收到从北边儿寄过来的大包小包。

室友碰到忍不住问:“又有?你不是上个星期才收到东西了吗?”

而且这次的包裹特大,一看就很沉。

韩景抬了抬下巴,得意洋洋:“上次我爸妈寄的,这次我对象。”

“好小子,有对象了啊你。”

“你对象竟然给你寄这么多东西?”

“有吃的吗?”

“去去去,食堂缺了你那点吃的吗?这是阿榆寄给我的,你们这些禽兽!咱们训练场上见!”

韩景本来就是在哪儿都吃得开的外向性格,又有一定的名声基础,毕竟这些年他也多多少少跟着写了些文章。

再加上他习武后,体力敏捷都高于其他人。

正如他信中所言,一下子成了红人标兵。

很快,韩景的同批新兵蛋子,乃至于上司,都知道他有个对象。

下乡认识的知青。

长得漂亮,人很温柔,比他还厉害,特别会打。

韩景:“我现在这一身武艺就是跟我对象学的。”

等等?他是如何把“温柔”与“会打”这两个字联系起来的。

战友们看见韩景珍藏的照片,照片上的姑娘貌美如花,个子很高,眼睛锋利,他们可算相信叶榆漂亮还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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