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第1页)
所以,我毫不犹豫地杀掉小乙,用他的命,彻彻底底地,切断自己的退路。
只要犯了杀忌,无论那两年过得有多幸福,时遇有多体贴,王小狗有多讨喜,无论我怎么挣扎,犹豫,感动,心软,都回不了头了。
时遇总说我和他是同类,可我偏要证明,我和他不一样。
我比他更狠,更无情。
他可以因为一点情情爱爱就开始祛除戾气,行善积德,而我,既然选择了复仇,就必会一条路走到底。
从开头,到结尾,决不改变。
我根本没有指望小乙那个废物能够杀死时遇。挖眼,撞车,都只是用来折磨时遇的开胃小菜而已。
怎么能让他死得那么轻松呢?
必须慢慢来才行。
曾经嗜血如命的变态杀人犯,在亲生儿子面前,变成了一个温柔好爸爸。
那么,我就让这位温柔好爸爸,坠毁在他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刻好了。
这一点,我可是从他身上学来的。
早就从我攥着挂号单站在妇科门口的那一刻起,计划便已经开始。
当时遇一脸温情地抱着刚出生的王小狗,像个正常人一样,我就知道,我赌对了。
毁灭一个纯疯子,很难。毁灭一个试图变成正常人的疯子,却轻而易举。
我花了两年的时间,假装妥协,让时遇学会正确去爱,学会爱惜自己,学会感受亲情,学会孝顺父母,让他与王小狗产生密不可分的依恋与羁绊,让他从鬼变回人。
然后,再一举摧毁掉。
在他毫无防备之时,为这位昔日变态举办一场血腥盛宴。
还好,这是我们最幸福的一世。
因为,越是五彩斑斓的泡泡,被戳破之时,就越是绚烂夺目。
爱情,亲情,财富,生命,全都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让时遇痛苦。
救赎他?不,我只想毁灭他。
杀了他儿子,杀了全家人,唯独放过了叶琼芳母女。
然后,再装装疯,扮演一下人格分裂。
轻轻松松地,就击溃了时遇的心理防线。
瞧,他脸上那心如死灰的表情,是如此动人。
我赢了。
彻底赢了。
哪怕正被他用项链死死勒住脖颈,哪怕心脏如被撕扯穿刺般疼痛不止,反正,我赢了。
这一次,为民除害的人变成了时遇。
我知道他没有喝那碗下了药的汤。
坏事做尽的恶人只需要诚心悔过,便能够轻易得到怜惜和谅解,从此脱离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