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第2页)
老头严肃道:“宋星玓,直到此刻,你还认为自己身上没有一点需要被惩罚的地方吗?”
我死死瞪他:“就算我有错,那也是被时遇逼的,是他毁了我的人生!”
老头直视我:“真的是别人毁了你的人生吗?为什么第一次重生后你那么熟练地就杀了时遇?并且在发现方谏不符合自己心意后,毫不犹豫地抄起斧头就开始追砍他?这些是一个正常人会干出来的事吗?在重生之前,你确定自己没有作过一丁点恶?宋星玓,你从来都不只是一个无辜受害者。”
如针尖般的记忆,猛然刺破我的头皮,侵入我脑中。
“第一世,在你十二岁那年,曾经约过一个同班男生去河边,趁四下无人时一把将他推入河中,眼睁睁看着他被溺死,尸体泡了一夜才被人发现。你自己干过的事,应该不可能会忘吧?”
哦。
当然没忘。
毕竟,那可是夺走我初吻的人。
对一个十二岁的女孩来说,被不喜欢的男孩强吻,无异于天塌了。
在哭了很久很久之后,我慢慢意识到,眼泪是世上最没用的东西。
于是,我擦掉眼泪,在一个放学后的晚上,将那个男生约到了河边。
以一副害羞小白兔的模样,叮嘱他要一个人悄悄过来,别告诉任何人。
男生遵守了约定,趁天黑一个人悄悄赶过来,一脸期待地站在我面前。
真听话。
我平静地问:“你之前干嘛要亲我呢?”
“因为我喜欢你啊。”他害羞地挠挠头,“有一次自习课上你借了我一块橡皮,从那时开始我就喜欢上你了。”
抢我的卫生巾,当众展示嘲笑,又在争抢时故意强吻我,原来,是因为喜欢我。
依稀记得,那是人生中第一次有人向我告白。
夏日,晚风,河边。
少年,少女。
浪漫至极。
我抬手摸了下头发,发现自己的发夹不见了,情窦初开的男生自告奋勇要帮我找,背对着我蹲在河边,认真地在草地上翻找起来。
于是,我靠过去,探出掌心,随手一推。
嘭。
重物落水的声音。
男生不会游泳,在河中拼命挣扎,却还是不可避免地被水流渐渐吞没,他瞪大双眼死死盯着我,充满困惑,哀求,和恐惧。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发夹,轻轻别在了头发上,冲他笑道:“可我不喜欢你诶。”
所以说,干嘛要随便亲女孩子呢?
第二天,小学生因为贪玩意外坠河溺亡的新闻出现在了报纸一角。
并没有太多人在意,这种事几乎每天每个地方都在发生,不足为奇。
比如我父母,也是死在了那条河里。
既然那么喜欢我,就送他去见我父母好了。
“当年我才十二岁,别说没人发现我是凶手,就算真查到我身上又如何?连刑法都不会惩治一个未成年小孩,最多教育教育了事,你又凭什么罚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