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反派花魁(第1页)
赵瑛曾经有一个花名。
叫做明缨。
他幼年时曾经在青楼做过龟公,见识过各种人情冷暖。若是有人问他,世间最能藏污纳垢之地在何处,他一定会毫不犹豫指着密州都城最繁华的醉红楼破口大骂。
可若是在问他,世间最好一处在哪。
赵瑛肯定三缄其口,狠狠瞪死那人,啐道:“这世道就是个垃圾。”
但其实并不是。
他在心里这样说。
世间最好的一处,同样是密州的醉红楼。
只因,他在这个垃圾道上,遇见了洛殷。
阴郁狠厉的殷北王折断了那日想要欺辱他的富绅手指,拿着刀齐根砍下,喷溅出的血撒在他脸上,看上去像是黄泉里爬上来的厉鬼。
明缨呆呆盯着那妖异可怖的侧脸,胸腔鼓动。
被贬落边疆的失意亲王,向他一个下九流妓子伸出沾满血的手:“我喜欢你刚刚用刀的那个眼神,但是下次,记得要再狠一点,最好是捅烂他的命根。”
明缨于是知道了,他要跟着的这个人,不是个简单的主。
殷北王花了三年,让明缨成为了他座下第一客卿赵瑛。
赵瑛从小学东西就快,他娘曾是醉红楼盛极一时的头牌。
只可惜,红颜故去,只留下一地残花败柳。
赵瑛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受青楼折磨多年的女子,在拼尽全力为自己赎身后,会将自己亲子再次卖进那龙潭虎穴中。
后来,他从殷北王身上学到了一个道理。
这世道就是如此,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他若不能做此间第一流,终有一日,会被人肆意操纵命运。
无人会怜他。
唯有他自己去争。
而赵瑛争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成为洛殷最得力的心腹。
与其余的人相比,赵瑛学识不够广博,计谋不够精妙,资历也不够深厚,可他胜在手段狠辣,或者说,为了赢,他什么都敢做。
他就是洛殷手底下最衷心的狗,但凡洛殷要什么,赵瑛都会不顾一切地抢过来。
哪怕最后他得到的,可能只是简单的一句“阿瑛,做得好”。
余下客卿大多觉得赵瑛手里脏。
他们不屑与之为伍。
赵瑛从不在乎这些。
当他踩着这些人的脊骨一步步走到洛殷面前后,他就已经赢了,他们连在他背后挥刀的资格都不配,因为此时的洛殷,只会将视线放在最有用的那个人身上。
赵瑛还记得,林家覆灭后,他被洛殷派去京都的那个晚上。
是个瀑雨寒夜。
在兵荒马乱的密州,这样的夜,能够冻死不少人。
他站在一室暖烟中,静静陪着洛殷拆开来自各方的密信。
“秦御书。”洛殷沉沉念出这个名字,似乎在咀嚼着什么硬物。
檐下雨声渐沥,伴随着低低轻吟,洛殷说话总能一针见血,仿佛任何伪装在他面前都是徒劳:“他竟喜欢啃人傲骨么?哼,无趣。”
天际闪过惊鸿白光,雷声姗姗来迟之际,洛殷正一手捏住赵瑛的下巴,盯着他那双眼睛说:“阿瑛你说,他会不会迷上你这双眼里的东西?”
赵瑛表情不变,单膝跪下:“主子若说会,那便会。”
洛殷掌心温热,缓缓摹揣着他的脸,却一语不发。
良久,他叹息道:“阿瑛,京都离这里,可太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