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第1页)
宫忱没告诉女孩的是,他第一次见到徐赐安时是十二岁。
在那个年纪,比起倾慕之情,更容易被意识到的,是差距感。
在那个年纪,他觉得看着徐赐安出神的自己,不是一个春心悸动的少年,而是一个蜷缩在街边仰视着贵家公子的乞丐。
是心动的。
但却杂糅了太多的自卑与贪婪,让人混淆,傻傻分不清。
因为犹如天堑一般的差距感,喜欢上徐赐安这件事,令他太惶恐了。
他可以对徐赐安表达无数的感激、敬重和珍视,但无法说出喜欢。
他踏不出那一步。
天骄不会喜欢乞丐。
这个念头在十二岁那年就隐隐成形,早已经根深蒂固。
他们那么多次的错过,某种程度上不是巧合,而是必然。
可谁知——
徐赐安先踏出了那一步。
那个骄傲的人,在被一无所有的乞丐注视的时候,竟然也主动低了头,看了过来。
甚至在宫忱目光闪躲的时候,他的视线依然为宫忱驻足。
那么的坚定。
自从流浪后,他命中最好的那一刻,就是遇见徐赐安的那一刻。
对此他无比庆幸,无比感激,无比欢喜,于是才由衷地说——
「是啊,我命真好。」
。
回过神来,宫忱原先逃跑的想法已经消失的一干二净。
他开始往前踱步。
——那些讲给应婉听的话,不是他想讲给徐赐安听的话。
他是杀了人,是害了城,可他不是一点理由都没有。
他也有苦衷。
如果是徐赐安来问,他不会把自己说得那么冷酷无情。
他不会说得那么淡然。
他要说自己有多委屈,多难过。
他要说,他没有那么强大,被一个陌生人以最深沉的恨意捅了一刀还能若无其事。
怎么可能没事。
就这样缓慢地迈了没几步,宫忱忽然垂了垂眼睫,像下定了决心似的,越走越快。
大约走了一半的路,他发现徐赐安已经站在自己面前了。
宫忱头也不抬,直接伸手抱了上去,二话不说埋进徐赐安的颈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