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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为什麽要搞那麽麻烦?
哎呀,都说了,不能把工作带回家里。
有迪克在的地方可以说是家里。
所以我不能让迪克接近我的工作。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有一天,迪克突然跟我说:“想要去你以前住的地方看看。”
我总不能说,不了,那里是我工作的地方,有点不合适之类的吧?
但如果有其他的租客把房子租了就说得过去了。
这样就可以避免物理上避免迪克的突发奇想了。
至于卧底工作?
当然算不上危险。
之前我确实说过卧底就是要拼命卖命这种话。
也不算骗人。
只不过我拼的是别人的命,卖的也是别人的命而已。
带上垃圾,我关好门,离开这间公寓。
我以前住的地方离市中心有点距离,毕竟是在海关上班的。
我并不着急过去,更何况现在布港进入了交通管制状态,想快也快不了。
我隔着车窗望向外面,虽然离爆炸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显然人们的恐慌还没有过去,大街上到处都是拖行李的人。
小时候我认为生命是平等的,所有人的性命都跟下水道的老鼠一样,死了也没人在意,但我哥明显不这麽认为,他虽然更暴力,但取人性命的时候比我谨慎很多。
迪克也差不多是这种,不同的是,他并不会取人性命,他行使暴力是为了维护秩序,但他本身又被秩序排斥。
我想起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不是他第一次见我,是我第一次见他。
那时候我还在当洗钱会计,然后我哥的合作夥伴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抢银行。
我对此表示拒绝。
因为我体力不好,耐力也不太好,我比他们好的地方在枪法和视力,但据他们说,抢银行是一个体力活,光有枪法和视力是不够的。
但那次我还是起了兴趣,原因无他——他们要抢的是哥谭的银行。
为什麽?哥谭犯罪率虽然高,但抢他那里的银行风险也很高,那时候的蝙蝠侠已经是著名都市传说了,完全没必要冒那麽大的风险去抢那里的,伦敦的银行够他们抢一辈子的了。
我哥说是雇主想要里面的东西。
是的,我哥他一开始只是普通的劫匪,到后来做大做强,已经变成雇佣兵,再到现在,已经和一些官方人员展开合作了,也算一种转型吧。
在哥谭银行的某个保险箱里,雇主让他们去把它拿出来。
——韦恩集团某个实验室的建筑平面设计图。
我起了一点好胜心——那只蝙蝠真的有那麽厉害吗?
我给我哥策划了整个流程,并计划好蝙蝠侠出现的话,应该如何应对。
一切都很顺利,他们拿到了设计图,但在出门的时候,很不幸,有个菜鸟不小心触发了银行警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韦恩旗下的银行,哥谭义警们来得特别快。
我哥他们按照我提前选好的行动路线撤离,一切都很顺利,很有条理,但是,你肯定猜到我要说但是了。
但是一个身影一直追在他们身后,完全不管车速,也不管交通,他就那麽不远不近地跟着。
然后,在交通情况变得复杂、我哥他们不得不将车速减下来的时候,他突然一个急速下降——
“碰”的一声,落到我面前。
那一刻我没有注意到他滑稽的制服,我只看到有个人,带着多米诺面具,蹲在高速行驶的车盖上,隔着车窗附下头来看我,笑容非常嚣张,非常自信。
我听到他说:“嘿,你们要去哪?带我一个。”
下一秒,我哥的夥伴直接向他开枪,但只打碎了挡风玻璃,他的鈎爪比子弹强多了,直接射穿挡风玻璃将开枪的人的手钉死在驾驶位上,此时挡风玻璃已经完全破裂碎掉,而他,他飞快跳了进来,坐在那个司机身上,同时把副驾驶的枪卸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