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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房间布局非常简洁明了,几乎在里面看不出有什么多余的物件。
只有床、书桌还有衣柜,现在又多了一个既可以当摆件也可以穿在身上的石甲。
林西没有多看就离开了,他本身也不是那么喜歡窥探别人隐私的人。
接下来就是给两个小姑娘送手链,他记得她俩好像刚才去的一个人的房间。
只是不清楚两人是回了贝拉的房间还是珍妮絲的房间了,幹脆都敲敲门好了,反正离得近。
果不其然,贝拉待在珍妮絲的房间里,她们似乎又在玩角色扮演了。
林西能判断出这一点,是因为贝拉的身上还穿着侍女打扮的衣服,而珍妮丝竟然是冒险者打扮。
看来今天她们想要突破一下自己的性格人设,玩点反差感强的。
也有可能是在玩跑團游戏?林西记着自己当时和奥凯瑟从他老家纳班山谷回来后还玩了几天跑團呢。
贝拉那会就很喜歡玩,所以现在带着珍妮丝一起玩也合情合理。
只不过她们就两个人怎么玩跑团?一个人当KP,另一个人玩虽然也不是不能玩,但那样真的不会很无聊吗?
“看看这是什么?”
林西从背后伸出两个紧握着的拳头,然后在两个小姑娘好奇的注视下缓缓张开。
“天啊!这个手链太好看了,小老板你从哪里买到的?!”
贝拉看见这个手链就移不开眼睛了,她最喜欢这种好看的小东西。
珍妮丝的反应倒是没有贝拉那么大,但是拿到手链后马上就套在了手上,还时不时低头看了好几眼。
“嘿嘿,这个手链的来历暂时保密,反正你只需要知道——”
“你们的小老板有的是人脉和手段,以后只要好好给我幹活,好处大大滴,懂了吗?”
林西借机吹嘘了好一阵,成功把两个女孩都逗笑了。
好的,那么最后就只剩下墨菲斯的羽毛笔了。
林西记得自己出房间前是把羽毛笔放在了桌子上还让小团帮忙弄成羽毛笔来着。
等他回去的时候,小团已经完成了他的大作。
确实是羽毛笔,也确实达到了林西想象中的样子,包括他刚才嘱咐的那些要求也都满足了。
但是,谁家的羽毛笔会自己在纸上写超级无敌肉麻的言情小说啊!!
“来,小团你过来,你告诉我,它写的是什么!是什么!你给我读出来,来!”
林西只瞄了一眼就不敢再继续往下看了,这都写的什么玩意。
什么她只是个纺织女工,生性害羞内向,长相平平,却因为一张过于完美的织布和男爵家的小儿子结缘……
要不就是夏日打铁的年轻铁匠露出精壮宽阔的后背……
这是什么啊啊啊,这都是他妈妈小时候写烂了的套路吧。
而这根羽毛笔依然十分投入的在纸上快速的写着,甚至写到自己满意的地方还要蹦两下画点小花花。
小团依然是尴尬的笑笑不说话,他的法術没有错啊,他记得就应该是这么弄的才对。
小老板要求的会自动写字,这不是能自动写字吗。
而且不仅仅是自动写字了,这都可以自己創作了,难道不是比自动写字还要厉害?
“我这个可是要送给墨菲斯的,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嘿、嘿嘿,要不小老板拿去给墨菲斯大人,让他帮忙施加几个法術弄成正常的?”
小团试探性的问出这句话,然后被林西追着打。
“哪里有让人家自己给自己布置礼物这种事情啊!你快点给我变回来。”
“啊啊,杀鸟啦杀鸟啦!小老板你别急,我变!我肯定给变回来!”
五分钟后,小团和林西大眼瞪小眼看着奋笔疾书写的更带劲的羽毛笔沉默许久。
这玩意不仅没有停下来,反而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写的更快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