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1页)
惦记他是个病号,虞骋到底没说什么,只是意味深长道:“以后再和你算账。”
他把粥从保温袋里拿出来,从外面摸上去温温的,刚好入口。
“饿不饿,吃点东西。”
谭道舒晚上喝酒的时候胃已经麻了,打上针以后肠胃舒服了不少,饥饿感也重新复苏。他看着只有两片菜叶子的白粥不太满意:“太寡淡了,想吃点别的。”
虞骋把汤勺递到他嘴边:“没别的,这一周你就大米粥小米粥轮着喝吧,长长记性。”
谭道舒反抗:“不至于吧。”
虞骋只用眼神回答他,一勺接着一勺地喂,没一会儿粥碗就见底了。没什么味道的白粥,愣是被谭道舒喝出点甜丝丝的滋味来。
谭道舒忽然笑了一声,促狭地问:“虞哥,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虞骋收拾垃圾的手停滞了半秒钟,随后若无其事地将垃圾袋放到一边,也对着谭道舒笑了笑,坦然道:“不告诉你。”
……
谭道舒针也打了,饭也吃了,精神头也恢复了,嘴角一勾开始跟虞骋斗智斗勇:“那我就当你也对我一见钟情了。”
“那就是。”虞骋无所谓。
“油盐不进。”谭道舒嗔怪道。
虞骋问:“你觉得是什么时候。”
谭道舒认真回忆:“我想想啊,是不是在云南,我差点把你亲了的那天晚上。”
虞骋一笑:“再早一点。”
说是一见钟情,大概也不算错。虞骋想。
他的感情生活一向轻减,性格也冷淡,如果不是有裴家澜,恐怕不知道何年何月能谈上恋爱。被经年的恋人背叛,多多少少有了层阴影,对冲着他皮囊来的莺燕避之不及,不管是谁,下意识都是拒绝。
在大隐门口第一次遇见,青年降下车窗,看他的眼神赤裸又露骨,丝毫不加掩饰,连嘴角翘起的弧度他都觉得轻浮。所以先入为主,要把人推得远远的。
但还是有哪里不一样。他心里清楚,搁在往常他根本不用费这些心力,被他拒绝的人,连名字都不会记得。可那天晚上却莫名想起青年清清亮亮的嗓音,“我姓谭,谭道舒。”
谭道舒。
玫瑰花被丢在垃圾桶里,转头又在他心里一簇挨着一簇开起来,像《小王子》的猴面包树。无休无止。
谭道舒不知道虞骋千回百转的心思,他忙着猜虞骋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想了会儿又觉得不重要,今天虞骋说的每句话都在他意料之外,知道了他以后不再是一个人无处可去,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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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掌心覆在虞骋手背上,感受着他身上一如既往滚烫的温度,轻声道:“虞哥,你说你占有欲强,我头发丝都得写你名字,其实我也一样。”
“我一点儿也不大方,对感情也不洒脱,想要的我都想圈起来。就比如今天,我想把你身上他碰过的衣服都扔掉,还想把你抱过他的手洗上一百遍。”
“他在你心里呆了太久了,让你高兴,让你难受,让你害怕,从今天开始,再也不准想。”
他伸出手指虚指一下,眼神少见的锋利:“这里,以后只能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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