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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耗费不菲,还不见得能治好,那多半就直接放弃了。
而东华小生得病,之所以还能看病吃药这么久,多半还是任家人觉得她还能好起来,为任家码字挣钱。
一旦久治不愈,再也不能当牛马挣银子……
楼欣月想到这儿,不由沉默不语。
忽然间就抬起头来,“王兄,你什么时候回镇上,我能否跟你同去?”
王十四愣了下,“楼先生……莫不是想,去任家探病?”
楼欣月点点头,“东华小生的话本,我都看过,十分佩服她的文才,神交已久,如今听说她病成这样,虽然从来没有见过面,也觉得物伤其类,就想去探望一番。”
楼欣月在现代的时候,是很有几个码字的朋友的。
平时拉了个群,大家在里头吹牛灌水打屁聊天。
有同城的,也有异地的,同城的就时不常地聚个会,腐败吃喝。
就算是异地的也有时候会过来面个基。
有点什么行业内的信息,比如靠谱的美工啊,哪个地方收出版和影视啊,也能
互通有无。
有回一个群友得了大病,大伙在群里可没少替她出主意,想办法。
有人脉的还帮着找靠谱的主治医生。
群友住院,同城的都拎着东西过去探病。
而不同城的,也都发了红包。
甚至大家伙还开玩笑,将来老了,这就是个养老群,大伙可以去气候好的地方买个楼,大家一起养老。
所以在楼欣月这儿,同为话本作者,还是同为女子,在对方有难的时候,伸一把手,也不是什么很稀奇的事儿。
王十四沉吟了片刻,才迟疑着点了头。
“楼先生既然有这个想法,自然是可以的。”
族里的长辈们都说了,楼大姐并不是一般的女子,只要楼大姐一直为王家书坊写话本,王家书坊早晚有一日能超越城里所有的书坊,跃升为第一书坊。
甚至若是好生经营,将来能成为全朝知名的大书坊也未可知。
而王家族里,能堪堪配得上楼大姐的,也就只有他了。
只要他能跟楼大姐情投意合,楼大姐成了王家的人,那自然也就不会被别家书坊给挖走了。
要知道,那几家书坊,可是想尽法的要挖青萍客和艮岳散人呢!
也得亏他们都觉得这二位,一个是阅历深的有识老先生,另一个是心有江湖的锐气青壮年,怎么也不会想到,竟然是位十七八岁的年轻小娘子。
这方向错了,可不是怎么也寻不到么?
他得趁着这段时日,尽早地达成愿望,让楼大姐心悦于他。
所以哪怕楼大姐这个想法实在是奇怪,他也得尽力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