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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古代女子的识字率顶多也就是百分之二三的样子。

在政治清明,天下太平的朝代,在发达城市及周边,女子的识字率最高能达到百分之四十。

就算是这种发达地区,十个女子里头,也有六个是文盲。

而这个大魏朝,楼欣月自己感觉,应该还不算是最清明太平的时代,而且栖云城肯定也不能跟京城和南方的碛州江州一带比识字率。

所以栖云城里的女子识字率,根据楼欣月自己瞎估计,应该能有个百分之十几的样子。

这百分之十几的识字女子,抛开那些经济不自主的女子,应该也就只剩下了百分之七左右。

而栖云城据说有三十几,小四十万的人口。

这些人里能有一万多识字而且手上有钱的女子。

那楼欣月如果写出专门给女子看的话本,只要能吸引到一半的人,楼欣月不但能靠这个长居栖云城,估计至少也能小富即安。

原夫人没准就是这五千分之一啊!

楼欣月想入非非,神思飘荡,嘴角不由得咧开。

栖云城的姐妹们,你们的知心小宝贝,很快就要过去为你们编织梦想啦!

到了第十日,迷魂记终于讲完了最终回。

林公子和宁小姐最后终成眷属。

毕竟他们俩身体灵魂互换,不互相成为眷属,难道还能放心对方嫁娶旁人?

洞房花烛之夜,两个不像别的新婚夫妻那般,含情脉脉,共效于飞,这样那样。

而是相对而坐,喝起了小酒。

经历了这么多的事,他们又互换了身份和身子,对彼此也可以说十分熟悉了。

世事如此惊奇,这光怪陆离的梦境,又该如何醒来?

他们愁啊!

一杯一杯又一杯……最后终于酩酊大醉。

当他们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日的清晨。

阳光透过花窗照进了洞房,第一个醒来的是林公子。

他睁开双眼,正对着他的,是女子的一张脸。

这张脸,他这一年多来,几乎天天瞧得见,他甚至还亲自涂脂抹粉轻点朱唇来着。

瞬间,他瞪圆了眼睛……他和她,终于换回来了!

谢天谢地,他总算是可以避免套在女子躯壳里那啥了!

故事到这里,似乎是挺大团圆的一个结局。

然而半年后,又在一次酒宴过后,他从榻上起身,发现他又跟她换了!

悲摧的是,就在半月前,她有了!

如果这次换魂的时长,还是一年多的话……生育,哺乳啥的,他,可算是全赶上了!

这结尾让原老爷这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也忽然觉得有点肚皮疼。

他甚至动摇了一下,不太想把这话本带回去给老妻了。

这故事,老妻肯定喜欢,没准时不时地拿起来就翻,然后在玩笑的时候,盯住他……

那画面太吓人,不敢想啊!

不过陆先生没给他犹豫的机会。

恭恭敬敬地将新抄好且装订好的迷魂记递给原老爷,还请原老爷斧正云云。

原老爷接过来一看,这话本虽然是私人装订,却是纸质上乘,洁白细腻,还用了云锦包了外皮,其中的字迹娟秀工整,比市面上那些中等书坊里印出来的字,倒还更好看一些。

“因原老爷是要送给夫人的,鄙人便特意请家中小星沐浴净手抄写了一遍,还望原老爷莫要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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