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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终成王。◎

周小北在国外读完高中三年回到了北都市,这年他刚刚满18岁。

回来那天,周瑾风到机场去接他。

周瑾风发现他这个弟弟长高了不少,依然很瘦,不过面色开朗,像个小屁孩一样,黏糊得很,一直缠着他问东问西。

周瑾风笑:“小北,你还是一个话痨啊。”

周小北嘻嘻,又好像很委屈:“哥哥,你不知道我在外国过得有多苦,满肚子的话,根本找不到人和我说,哼哼!”

周瑾风假装敲他的额头:“谁叫你不好好学英语口语,活该!”

“呜呜呜!哥哥,你变了,小时候你多疼我啊,怎么现在老是对我很凶啊。”周小北挽着周瑾风的手臂,说得煞有介事。

周瑾风无语,他以为他这个弟弟起码能长大成熟一些,没想到还是这样的幼稚懵懂。

他再瞧了一眼周小北,虽然五官长开了不少,可那双湛蓝色眼睛,依旧大而圆亮。

真的很可爱。周瑾风不禁想。

算了,他的小北他来保护,谁叫他是哥哥呢。

周小北这么些年在周瑾风日复一日的“小北,要乖点”教导中,一直是一只温软可爱的绵羊,在哥哥周瑾风面前乖巧温顺。

越长大,周小北发现自己对儿时的童年记忆愈发深刻。

那年他2岁贪玩,误中了周衍的圈套,跑到森林里迷路。

要不是有哥哥忧心如焚、锲而不舍地找他,恐怕他早已被某个豺狼野兽叼走了。

正是因为如此,周瑾风气愤得和周衍打架,周衍的妈妈对周瑾风狠命踢了一脚。

周小北一直记得当年哥哥晕倒在地无法动弹的惨状,哥哥的后脑勺一直在流血。

他怕得不得了,好焦虑担心,在父亲周奉贤的怀里一直哭。

后来哪怕周瑾风出院好了,这件事一直被深埋在周小北心里,仿佛一根挥之不去的刺,刺得他愧疚不已。

他想当年他要是乖乖的听哥哥的话,哥哥就不会受伤。

他要乖乖的,哥哥才会平安开心。

在多年前风雪交加的冬日,周小北被母亲丢给父亲,对于幼小的他来说,北都市一切都是陌生的,只有哥哥还在。

他只有哥哥这个亲人。

从小到大,他和哥哥在一起度过的时间最长。

周小北除了在周瑾风面前乖巧温顺外,还学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音乐。

儿时,周瑾风便在闲暇之余,边看书边听音乐,周小北则在屋里的地毯上边听音乐边玩游戏。

后来,周瑾风在公司的时候多,周小北放学后,在周瑾风办公室的沙发上边玩手机,边听周瑾风播放的唱片。

音乐无形之中变成了一种美好的符号,让周小北内心安宁,涌起淡淡的幸福。

他在国外读书期间,除了修习课程,做的最多的事,便是听音乐。

国外夜晚的街道空宁文艺,有不少形式各类的民间歌手自由自在地卖唱。

他驻足聆听,遇见好听的音乐时,他还会阔气地打赏。

回到北都市,周小北最爱逛的两个地方,一是长明街的格林广场,二是长明街的君悦吾心酒吧。

一个是室外缤纷多彩的音乐节,一个是室内放荡不羁的音乐狂欢。

周瑾风不在身旁时,周小北又变了另外一副模样。

酒吧里的人都叫他周小爷,他穿骷髅衫,破烂洞牛仔裤,脖子上挂着显眼的金色项链。

金色头发张扬跋扈,时常在酒吧最中心的地方,不羁地翘起二郎腿,手里拿着电子烟,眉目冷寒,给人一副极其不好惹的样子。

也许是乖巧的时候贯穿了他的少年时代,周小北迫切地想找到一种平衡,只要哥哥不在,他特别想肆无忌惮地放纵自己,感觉这样很舒爽。

混迹酒吧没多久,周小北遇见了一个极其可爱稚萌的音乐少年,一见面,周小北就被这个小男孩吸引了。

小男孩名叫简迪,嗓音动听,有资格在君悦吾心酒吧卖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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