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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都市的中心广场,全都集中于商业区,不购物不消费,连坐座椅的资格都没有。
而在这里,哪怕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也可以坐在露天敞篷里休息。
白楚之买了两杯饮料,和白楚之坐在群鸽飞翔的喷泉广场。
喷泉里有不少硬币闪闪发光。
傅朝兑换了两枚硬币,递一个给白楚之。
两个人闭眼许完愿后,将硬币潇洒一抛,落入清澈见底的水池。
白楚之买了两包鸽子粮,放在手心里,喂给飞来飞去的白鸽子。
这些白鸽天长地久地与人相处,早已不怕人,敢飞到人的肩膀上休憩。
白楚之一伸出手,便有一只肥胖的大白鸽,摇头晃脑,阔步前来,张着大嘴,饕餮地大口吃起来。
不到几秒钟,这个胖鸽子就将白楚之手心里的鸽粮吃得干干净净。
傅朝也拿出一点放在手心里,胖鸽子赶紧一头埋进去吃。
两个人都被它这副憨厚搞笑的模样弄得忍俊不禁。
白楚之忍不住,手摩挲胖鸽子的小脑袋瓜,所谓“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软”,既然吃了人类的粮食,胖鸽子不得不软下来给人类蹭摸。
它展开双翅,托住肥胖的大肚子,飞到远处,嘴里衔了一片粉色花朵,放在白楚之手心里。
然后脑袋一歪,蹭着白楚之的手。
模样憨态,活泼可爱。
让白楚之心里一暖。
两个人坐了片刻,待要起身时,差点撞在一个人身上。
更准确的说,应该是一个乞丐。
他外套单薄,脏兮兮,脚下穿一只破烂的拖鞋,举着拐杖,枯瘦的背高高耸起,颇有些让人惊悚的骷髅既视感。
他半边头发长而乱,随意地盖住半张脸,露出的半张脸,漆黑脏污,眼睛浑浊。
本来以为这是普通的乞丐,没想到这个人直直地盯向白楚之,凑近,脚步慢慢朝他挪来。
傅朝急忙将白楚之护在身后。
白楚之见他眼神并无恶意,于是温和道:“你好,你需要什么帮助吗?”
乞丐佝偻腰,向他伸出手,说:“拿来。”
白楚之茫然,问:“拿什么?”
“你的名字。”乞丐说。
傅朝莫名其妙,白楚之按住他,说:“我的名字叫白楚之。”
“写在我手上。”乞丐从背着的破烂大包里拿出一支笔。
白楚之依言而写,字体清俊飘逸。
说罢,这个乞丐又朝傅朝望去,伸出枯瘦的手。
傅朝观察到,虽然他面容远远地看上去苍老,可伸出的手腕,却骨节分明,肌肤未起褶皱,与他的模样,相差太远。
傅朝以为他也要自己报姓名,谁知乞丐手瞬间搭在他胸前,目光盯着他,哈哈大笑:“你以后会来找我的。”
直到乞丐远去,两个人都茫然不解。
真奇怪,这个人。
白楚之打哈一笑说:“可能这就是法国人的浪漫吧。”
傅朝点头:“管他呢,先不要去想他了。对了,哥,下一站是去哪儿来着?”
白楚之说:“先不告诉你,保密!反正我挺喜欢那儿的。”
“啊啊啊啊啊!哥你可真坏,明知道我最好奇了,你还卖关子!”傅朝调皮地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