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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百年志在千秋(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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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灯在水里游了几圈,朝南星脚下吐了口海水,生气道:“喂,你们人类都不讲信用,我等你很久了,银沙以前也总迟到。”

南星轻跳到阿灯光滑的鱼背上坐稳,望着无边汪洋和浓得噎人的夜色,她忽然觉得有些喘不上气。

“你可驼稳些,把我淹死就没人替你杀那俩败类了。”

阿灯头顶的光芒在水下闪动出波光,很是好看。

她鱼尾摇曳,回嘴道:“你真不要脸,明明你也很讨厌他俩啊,什么叫为我。”

“哼,要不是怕给银沙惹麻烦,我才不管什么仙人后人的,一口吃掉了事。”

南星逐渐适应了陌生的环境,她放松下来,半躺在阿灯的背上,“我私下去找你的时候,银沙刚巧回来,她没发现吧。”

水浪被破开,阿灯脆声:“银沙笨笨的,才不会知道呢。”

南星抬头望天,揶揄地笑:“那你还为一个‘愚蠢’的人类放弃回到永夜深渊,只有在那里灯笼鱼才能长寿,这件事我白天可没点破,你个小妖也对银沙有所隐瞒。”

“要你管!吃了你信不信,在海里你绝对打不过我!”

凡人百年,而妖千岁不亡。人族繁衍生息、聚群而居,妖族鲜有后代、生来孤独。

但说来可笑,看似短暂的人族寿命,反倒比妖族更为厚重。

人类就像一卷代代相传的竹简,前人未完的故事自有后人提笔续写,终成浩浩汤汤的辉煌文明。

而妖族纵有通天彻地之能,终究是天生天养,如同大漠篝火,虽炽烈却难成燎原之势。

神明创世,原是最公平的。

阿灯活了五百年,见过沧海转瞬成桑田,游遍三山五海,历经数次地脉迁徙。那年心血来潮,救下个爱捡贝壳的人类女孩。

这只生性自由的小妖,就这样为一座小小渔村停下了漂泊的脚步。不,也许是为了个比渔村还小的女孩。

阿灯甘愿陪银沙共度生老病死,最后随着渔村的炊烟一起,无声无息地沉没在潮声里。

“到了,我就在这里等着,你可别死了。”阿灯在海里盘旋,她游不到浅滩去。

“谢了,阿灯。”南星跳上岸,从锦囊中掏出一个装着枣泥酥的方包放在岸边,“这个挺好吃的,你可以尝尝。”

说罢,她已循着虚空中若隐若现的灵光,朝着蜀州的一座山里走去。

这是南星手刀将招风耳打晕时,顺手在他颈间贴了到触符即生效的定位符,此刻便派上用场。

谢澄那养尊处优的世家公子,怎能看破这仙门官官相护的世道,他怕是连“事大事小,见官就了”的俗谚都未曾听过。

翻过两重险峻的山峦,缀在林间的豆大灯火终于从黑暗中跳出。

蜀州地势险峻,百姓多在谷地结寨而居。眼前这座悬于峭壁之上的宅院却格外突兀。

飞檐斗拱精巧玲珑,处处透着与山野格格不入的奢靡。

终于找到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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