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6章 为民请命(第2页)
唐明治毕竟身经百战,只犹豫了两秒,脸上的笑容都未变过,便再次答道:“议员先生,关于新界为何继承清律传统,这是源于1898年英方接收新界时与原居民所签订的协约,我们尊重原住民的习俗与土地使用方式,因此不能以单纯的‘殖民操控’或‘收买势力’来形容。
另外,港府目前并无意图通过该条例以谋取任何政治利益,亦从未试图在97之后‘远程操控’地方势力。相反,我们相信《新界条例》的提出,是香港社会迈向更公平、人权和现代法治的必要一步,在这方面,律政司将全力配合立法局的依法审议。”
这话就说的过于理性官僚,实际上,连卖菜阿婆都知道《新界条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只不过新界地处乡下,就像《古惑仔》里陈浩南让乌鸦‘滚回元朗’,一句话就将乌鸦搞破防,这也是新界原住民即便持有丁权,城市市民也始终觉得无伤大雅的原因,毕竟土地再大也创造不出经济价值。
唐明治一连否定了翟远的两个问题,却仍未解释为什么港府要在1985年联合声明后,起草法案里依旧坚持要求97以后,继续维持对新界原住民出生即有地皮的优待。
不过翟远并不在乎他回答与否,
翟议员今天搞大阵仗过来,要开炮的压根就不是这些问题。
“本局听到,唐明治先生始终提到公平、人权和现代法治这些词。”
翟远拍了拍手里的文件,目光在周围席位扫视一圈,视线与几位新界乡绅略一对视。
他再度望向主席台的唐明治,笑道:“提到人权,让我不禁想起唐太太,邓莲如女士。作为英国历史上首位授封爵级勋衔的华人女性,我相信无论唐司长或者唐太太,一定都为此深感荣耀。”
唐明治皱了下眉,旋即笑道:“当然,邓莲如女士不仅是华人女性的骄傲,更是人权平等在英伦宪政传统中的伟大象征。”
“说的没错”
翟远深以为然赞同一句,继而话锋一转:“但为什么在律政司人人讲平等、讲法制的今天,我们新界的女性原住民,却连最基本的继承权、丁权、投票权都无法享有?
“她们出生在同样的宗族,却从清朝开始,就被港府在制度上剥夺了建屋资格,不仅村代表投票或者土地继承无份,连上诉的通道都被习俗所堵死。”
“甚至在1985年港府要求的《新界条例》中,亦是司长你所谓讲人权讲法治的今时今日,依然没有任何人,替这些新界女性原住民考虑过相关问题!”
翟远声音提高了几度,站起身来,手指敲动桌面,大义凛然问道:“请问,这是否就是唐明治先生你口中提到的现代法治?又或者说,这是在你夫人邓莲如所享有的荣耀背后,我们新界乡下女人默默牺牲的权利与尊严?请司长正面做出回答!”
一瞬间,所有的记者纷纷将镜头对准翟远,
翟远细节离席起身,身形笔挺,慢条斯理扣上袖腕纽扣,微微昂头,眼神直逼主席台。
主席台端坐的唐明治,显然没料到翟远会拿起新界女原住民这把刀,脸上闪过错愕。
四周快门声骤然密集,
好一副不畏强权,为女性发声的完美构图!
…………
“我今天在立法局的发言,旨在说明清楚,虽然香江的中收入市民群体,已经个个都觉得自己享有人权自由,但不妨将眼光望向更底层的地方——那些住在天台铁皮屋、蜗居板间房的移民劳工,那些在工厂里日复一日踩着缝纫机的车衣女工……当然还有我们新界一带,至今在习俗与制度夹缝中生存的原住民妇女。”
从立法局走出来以后,
翟远面对一排排杵在自己面前的话筒,语气严肃道:“二十几年前,作为一个在新界出身的原住民,我从小就见惯了围村女性饱受歧视的场面。在我小时候,下湾村曾经有一户人家,男人因为生了女儿,于是与发妻离婚,去外面找第二个女人要和她生男孩,为了拿到所谓的丁权,基本上这种情况在新界屡见不鲜。”
“二十年后,我重新回到下湾村并当选村代表,环境依旧没有改变。所以今次在我当选议员以后,第一个提案即是要求讨论新界女性原住民的土地权归属,这并不是对基本法案的否定,而是在现有制度上的补充。”
“无论港督或者三司司长,一切公务人员的准则就是服务市民,而非管理市民,因为市民纳税给港府绝不是让公务人员来管理他。那新界的女原住民有冇纳税呢?答案当然是有,由于没有丁权的缘故,她们当中很大一批人需要外出到港岛、九龙工作,一定程度上缴纳的税款更多过原住民男性,即便是这样港英政府仍坚持在《新界条例》延续上,绕开女性原住民,我认为这不应该是一个现代社会可以出现的问题。”
翟远为数不多的在镜头前大谈特谈,面对记者们的提问也知无不言。
总之一句话,为民请命!
随着立法局庭审动议质询的会议,以及翟远在立法局门口的一番发言,相继被转播到电视纸媒的各方各面。
舆论亦一时间为之哗然。
香江开埠至今148年,即便东洋的女权风气已经逐渐吹进来,却从来没有任何人,在立法局讨论过女性平等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