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第3页)
虞薇念明了,挨着李氏坐下。
「如今咱们有了房子,有了辽安的户籍,也算是落地生根。」
虞薇念大概猜到了李氏的意思,点了点头。
「当初本想着,到了江南入了城,便拿这首饰当了,买个房子也好,租个铺子也罢,咱们都还能东山再起。只可惜……」
想起曾经的沈家,想起逃荒路上丧命的丈夫和大儿子大儿媳,后面的话李氏再也说不出口,捂着嘴泣不成声。
「娘,您莫要伤心。您这般伤心,若是叫爹与大哥他们知道了,在九泉之下也不得安心。」
「不伤心,娘不伤心。」李氏抹了把眼泪,又拿起一旁的剪刀,将那件旧袄子拆了。
袄子夹层里,是一副金耳环和一副手镯子。
「得了空你去趟县城,将这耳环与镯子当了,给家里添置些物件。」
盛世古董,乱世黄金。
不论是古是金,黄金一直都是硬通货。光是那一副耳环就能当不少钱,若真拿去当了,不仅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还能有些剩馀。但对于要当了李氏的首饰,虞薇念还是面露犹豫。
李氏当是虞薇念担心东西被贼人惦记,宽慰着:「虽说财不露白,但如今咱们已在此处落了脚,拿了此地的户籍的。且那县衙的师爷与陆大人相熟,拐着弯的也与你有层关系在,不会有那不长眼的要觊觎你这么点东西。」
「这屋子里空荡荡的,柴米油盐,桌椅板凳什么的,总得添置一些。另外,你再扯上几尺布,也该做身新衣裳了。」
经历过生死逃亡的李氏,早已不再是那个深宅内院的当家主母。对她而言,这些首饰不过是身外之物,能活下去才最要紧。
一番劝说后,虞薇念拿起了耳环,将手镯又塞回给李氏,道:「娘,耳环我拿去当了,给家中添置些物件。这镯子,您收好!」
「一起拿去当了罢,正是用钱的时候。」李氏瞥了眼玉镯,又别过头去。
虞薇念拉过李氏的手,将镯子套到了李氏手上,道:「娘,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钱。只要人活着,就能赚着钱。再说这副耳环是金子的,换的钱起码够我们一两年的嚼用。」
「至于这镯子,这是……」
「您留着,就当个念想。」
这镯子,是原主已故的公爹送给李氏的定情信物,一直被李氏戴在手腕上,视若珍宝。直到洪灾爆发,沈家众人流离失所,不得已,李氏才将镯子取下来,缝进了虞薇念的袄子里。
她也当初在小衡山时,被袄子的边角砸到,才想起来她们还是有些本钱的。
也是在那时,她才知道温良少言的李氏是有大智慧的。
当初若不是李氏将首饰缝进袄子里,怕是东西早就被别人抢了去,哪里还能留的到今日。
虞薇念还在感慨古人的智慧,忽然觉得手心冰凉。一低头,见那只玉镯又被李氏脱了下来,塞进了她的手心。
「就算现在不用,说不定以后也有用。这镯子,阿念先收着,等要用时再拿去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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