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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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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被家族抛下的青年对视一眼,剑眉星目,透露狠戾。

第142章

对于不禁世族搬迁这事,是林一琢磨出来的,就像卢氏一样,世族能搬走的最多不过千把人,那些庶支分脉乃至郡中只剩下五百年前是一家的族亲,这是带不走的。这千把人又没有部曲防身,能带走的也只是一些傍身之物,总不能开了库房带几十万石粮食走嘛。

而世族主支迁徙,给她带来的利润可就远远大于强留下他们的利益了,最重要的是,你家主支走了,说明田地不要了对吧?总不能说主支走了,田地自动归属庶支吧?更何况这些地从被开出来,几千年来静静待在原地,那俺可不客气哈!

当然了,小族还想着折价卖地,卢氏看得是很开的,同样和林一一个想法,地摆在地里又不会丢,他日功成归故里,自然也能主宰一方,更何况卢氏的地卖给谁家?崔氏?

如今的时局,贬值的东西太多太多了,就如昔年被捧上云端的成纪风氏瓷,随着天水贼案也逐渐下了神坛,世族喝风氏瓷,喝的是那份血脉里的贵重,可当呼风氏呼不来风,反而惨死流民刀下时,神话的外衣就被扯了下来。

败落的又何止是风氏呢?

当然,田地不贬值,但现在田地不是拿真金白银可以换来的东西了,卢氏放弃得也很快。崔殊回家不过三五天工夫,就看到出城的车马一批接着一批,赶得上过江之鲫了。

如今田边地头,官道小道,少有农夫野人来往,多的是世族的车驾行走,也偶有些世族遭了匪徒拦路,世族谱系里就此少了一支名姓,但是乱世里也没几个人在乎这个。和林一这里相反的是,江骋所占之地严禁世族迁徙,所以只有赶来投奔他的,没有从他这边离开的。

有的地方消息流传不是很广的,只知韩小六或者呼兰霍兰的,把林一方的势力和雁门杨氏的势力打探了个大概,暗地里称之为“北方双雄”,也有的消息比较灵通,这就不大好取尊称,雌与雄并称总能并出些暧昧的味道,就显得不那么尊重,好在杨无衣那边在起事之后,对外称了一个“西北王”,他这里才好称呼。

而林一……她自称鸟大王,虽然称王(?)比较早,而且可能是最早称王的那一批,但是这个鸟字,不那么适合作为王号对吧?然后她这个鸟居然是有学名的,叫什么凤鸟,啊!这下好称呼了,凤王。

如今三路大反王分别是虎踞西北的雁门杨氏父子,横贯故燕与齐鲁的林凤王,六郡十三家联盟之主江东王陆行。其下各路小反王其实他们大多就是一郡之实力,谦虚的自称郡守,不那么谦虚的就称公称侯,总之昔日的魏土像开了一场吃鸡大赛,又散又碎的,甚至还有村长称王的。

而江骋在兵下上郡之后,所有人都以为他的兵力已经到极限了,毕竟要留兵镇守上郡,他只剩下一千黑水骑兵和两千辅兵在手,想打下相邻的北地郡,三千兵马还不够两个县打。

但是江骋就是这么不讲道理,抛弃辅兵,一千骑兵如神兵天降穿梭在北地郡中,打的是多场闪电战,每逢破城不留兵,杀空守军开城而去,因为他破城的名声太凶暴了,许多北地郡的县城村镇听闻是江骋在攻城,弓箭手不敢射箭,县尉不敢动刀兵,年关前后,北地郡陷。

魏末帝二十六年,林一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个年头了,勃海郡难得下了一场小雪,这里比雪域的天气要温暖很多,苏赫阿那有些谨慎地打量这座郡守府,看上面雕梁画栋,底下青砖铺地,总觉得十分神异。他几乎半生都在雪域草原两季变化的景色中度过,天是蓝的雪是白的,夏季的草海和星空,那些是辽阔而寂寥的,魏地的天不一样。

苏赫铎和苏赫忽律分席而坐,此时苏赫铎都没有穿皮草,两件丝绸衣服穿身上一点都不觉得冷,很新奇地捏着酒盏,时不时抿一口。

苏赫忽律冷眼看他,跟个乡下来的一样,他可是去过洛都也没有怯场的,感觉和这个兄长都不是一个阶层的人。

今天的年宴堪称济济一堂,林一受累喝了几桶油,天南海北那么飞,近的就提前出发前往勃海,此时林一还在外头,有最远的姜命还没有带来,众人没一个提出大汗在呢就先开席,毕竟谁都知道,真正的主君是谁。

韩小六和崔殊坐在一起,他们两个关系好,最近崔殊在族中见了几个知书达礼的堂妹,甄选了一个相貌不是最漂亮,但性格最可爱,才华格外出众,而且对男人没什么见识的堂妹,准备把韩小六收拾收拾卖了。武将的路子不好走,但在崔殊眼里,世上哪有不好走的路啊,做了自己的妹夫,有他看着,韩小六出不了大事情。

两人对面原本该是呼兰霍兰和王宣坐一起,但王宣身边没人,嗯,呼兰霍兰自称要镇守巨鹿,职责在身脱不开手,其实谁都知道他是怂了。苏赫阿那没来之前,有些人不清楚林一家里有男人的,一直觉得呼兰霍兰是二把手来着……现在正主来了,他可能是不好意思,也可能就是单纯的心虚。

段凛倒是在,他没感觉自己不能见人,因为真的没有啥事,不是外头谣传的那样,他靠什么什么上的位,历来空降总有些这方面的传闻,段凛就很坦然。

真的感觉不自在的……有的有的,知名不具嘛。

大厅内外通风,林一降落时带起风声里面也能听得见,不多时一只大鸟伸出人头来,先把怀里的姜命放下,然后在门外走廊底下换好衣服再进门——之前她不管在哪都不会躲起来换衣服的,但是今天年宴,总算有了那么一点身为人的羞耻心。

林一进门就大步往主位上走,路过王澈时,伸手摸了一下他身侧的一个模样清丽脱俗的少女,这是王澈的堂妹王清英,算是接下来北边这一块众多郡守之中的女郡守独苗苗了。

其实打从流放雁门起,王清英那时十二岁,就已经托关系嫁了一个雁门小族子弟,是个已婚少女,这几年还生了一个娃。不过王澈给她背的书,说她的能力胜过之前四个小王,可以治理一个大郡,林一就准备把河间留给她,让她搭配段凛来经营,毕竟河间的位置很好,而且水多地肥,好地段就需要好长官来管。

王清英被摸得又兴奋又害怕的,一直等到开席,说话的人多了,厅堂内外都嘈杂起来,才压低声音小声地对王澈道:“澈哥,林女君的气势好足,她走路的样子和世族女子不同,行动如风……”

王澈费解地看着她,什么行动如风,和世族女子不同的,那种身体前倾手腕耷拉,鸟头四处转动的姿势,那不就是大型鸟类特有的鬼鬼祟祟步伐吗?这也能夸上了吗?

“澈哥,我真的能胜任河间郡守吗?我对河间并不是很了解,听说那边世族也很多……”王清英低头喝了一大口酒,声音压得更低,“我要是做得狠了些,你能给我托底吗?”

王澈吃了两片肉,没回答托底的问题,而是肯定地道:“你的能力足够了,而且说实话,你的作用不是在能把河间治理得有多好。”

王清英愣了一下,就笑开了。

哦,原来我是千金买的千里马……骨头呀,没关系,什么叫她的作用不是在治理河间上?她治理得好,岂不更是一块响亮的招牌?

此时席间忽然静了静,是林一拍了拍手,笑眯眯地道:“今日年宴,大家平时分散各方,如今难得齐聚一堂,接下来的几年可能都见不到面,但是需要彼此配合,不如各自来向同僚介绍介绍自己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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