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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有些不太客气了,一旁的律师闻言刚想开口,倒是陈砚初抢在了他的前面,他伸手松了松领带:“是嘛,那可能要留下点遗憾了,毕竟留给我习惯这里的时间也不多了。”
此时的陈砚初眼神里全都是戏谑,他知道,不论有没有律师,这些事情都动摇不到他的根本。
袁工熟悉银行的内部情况,找的人也很专业,各种手段都做得极其干净。
能从他下属的几家公司走账的交易,都是过了明路的,一应手续齐全,每一笔记录全都收支分明,几乎是做到了天衣无缝。就算是经验最丰富的审计师一时半会也休想从账面和流水上看出任何问题。
即便是警方有所发现,也只是一些吹毛求疵的小问题,甚至不足以让他被多关一段时间。
这场博弈,陈砚初几乎是志在必得。
如同那些人在活动现场的外面把他坐的车拦了下来,也绝对找不到他就是会长的证据。
没有证据只有怀疑,他们关不了他太久,只要他从警局里堂堂正正地走出来。
他陈砚初,就是一个干干净净的生意人。
陈砚初自诩自己已经达到了编造谎言的最高境界,将谎言和真相混在一起,虚假和真实交织在一起,无法证实也无法推翻。
警察办事讲究证据,那就让他们没有证据可查,没有线索可找。
而陈砚初本人也早就练就了波澜不惊的处事风格,无论他说的是真是假,都能保持同样的神态和语速,让人无法从他的言行和表情中判断真伪。
剩下的,就让律师和警察周旋,陈砚初甚至走神看向了自己的手,因为起得太早,他现在有点困了。
他的指甲圆润,修剪得很干净,可还是能够看出很多陈旧的伤口。
在过去,他的手曾经长满了刺,也曾经满是裂开的口子,甚至还会不停地蜕皮,印象里的这双手还经常满是消毒水的味道,粗糙得几乎没有一块好肉。
可现在,今非昔比。
就是这样一双曾经满是疮痍的手,如今搅弄风雨,把大多数人都玩弄于股掌之间。
如果不是在被这些警察纠缠,那昨晚那个坐在显轿上,戴着面具身穿白袍高高在上,受众人朝拜的人,应该就是他。
他喜欢从高处观察那些信徒们的表情,享受着他们仰视的目光。那是一群绝望而愚蠢的可怜人,忽然看到了生活之中的一线生机,把他视作救命稻草,眼神之中无比崇拜。
那一线生机是他给他们的,而那些绝望,也是他给予他们的。
他享受着将众生玩弄于鼓掌之间的快乐,仿佛自己生来就应当如此执掌生杀,睥睨天下,他迟早会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宰。
成立众生会不是运行普赛所必须的,夏厌不止一次地反对过他,认为众生会可能会成为他们的弱点,希望能够有更好更隐蔽的替代方案。
但他却一意孤行,近乎偏执地坚持成立了众生会,不为别的,就为了满足他掌握权利之后对人性的支配权,没有什么是比被人仰望更令他身心愉悦的了。
他可以随意地掌控那些普通人的生死,然后靠着他们的血肉去拿捏他们的父母亲友。
看着那么多人对着自己的仇人感恩戴德,俯首称臣的样子。
玩弄人心就成为了陈砚初生活在世,最乐此不疲的的事情。作为可怜的芸芸众生,就该被他这样的人愚弄。
愚蠢的人啊,生来就应该被掌握,被支配。
想到这里,陈砚初闭上了眼睛,脸上的表情仿佛是疲倦,可面具下却藏着一颗异常兴奋的心,他迫不及待地想要看到这群警察对他束手无策的样子。
自陈砚初有记忆起,他就坚持地认为自己不是个普通人,只是他有些生不逢时,父母拖累了他的人生。
他们给他取名为一尘,渺小到像是一粒尘埃。而他却觉得自己既有才思之锐,又有风骨之特。
他的出身并不好,母亲是个陪酒女,父亲是个混子,后来做了小偷。
他们的爷爷家和姥爷家是邻居,住在欣城最破旧的一条巷子里,穷得叮当响。
他爸妈打小就认识,都不爱上学读书,早早就出来混了社会,大概是破罐破摔,又可能是母亲被一位男生甩了以后,父亲就趁虚而入。
后来,他们两个人合伙做了好几次的仙人跳,运气好骗到了一个有老婆的大老板,那人为了封口,不想把事情闹大,给了他们一笔钱。
两个人就这么假戏真做,后来成为了夫妻,还把他给生了下来。
童年里,他在父母之间,在那个家里,感觉不到任何的爱意。
父亲在家吃饭的日子屈指可数,他不是在坐牢,就是在坐牢的路上,以致于那附近只要是有人丢了东西,出了事情,警察的第一反应就是会想到他家。导致父亲只能去很远的地方作案。
母亲则总是醉醺醺的,喝多了酒吐得稀里哗啦,一地狼籍,让年幼的他来收拾残局,第二天母亲再打扮得光鲜亮丽,若无其事,花枝招展地去上班。
当父亲去坐牢时,母亲没有钱,有时候就会接点私活。
她会带着男人回来,那些男人们有胖的,有矮的,有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