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6章 监委办案统统闪开(第2页)
至于这背后出主意之人。。。。。。自然是季清风这位代理律师了。
领会出这点后,李诚没有再玩‘认罪认罚’这个套路。
他很清楚,没用。
这个制度,哪怕嫌疑人同意了,也需要有律师在场见证。
作为手握唯一委托协议的季清风,绝对属于避不开的存在。
其实这里有个知识点。
那就是‘占坑式’辩护。
说实话,幸亏朱奶奶在治安所那天叫住了金胜,南宫墨才能避免这个‘天坑’。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立案侦查阶段,嫌疑人在接受第一次正式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便可以通过侦查机关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
法律援助共有两种。
‘强制指定’和‘申请后审查指定’。
但在很多时候,为了防止嫌疑人家属找律师来‘坏事’。
蜀黍、检察官。。。。。。会从法援中心的律师表格上,随机打电话找两个人。
因为在法律规定中,每个嫌疑人最多可以委托2个辩护律师。
一旦名额满了。。。。。当事人自己、或者家属请的律师就难受了。
看守所进不去、手续交不了、检察署无权阅卷、认罪认罚随便搞、开庭就更别说了,可能连大门都进不了。
这么一来,无论把当事人捏扁,还是搓圆,全都由‘某些人’说了算。
而强塞给你的两个律师,除了会说‘没意见、认可、同意、恳请轻判。。。。’之外,绝对惜字如金。
等到一审结束,二审可就难喽!
可能连庭都不用开,直接来个书面审判。
金胜很早之前就说过,咱们国家的刑事案件,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比例,大概在5%左右。
难度可想而知。
原因就不多说了,涉及到了方方面面。
最主要的。。。。。就是单位面子跟个人利益这两块。
回到案子上!!
南宫墨作为聋哑人,属于强制指定这一范畴中。
也就是说。。。。。治安这边得按照规定,主动去给他匹配援助律师。
而陈诚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进行安排,应该是觉得南宫墨这一家人,老的老、小的小、身体还有缺陷、经济条件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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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加朱奶奶一接到他的电话通知,立马就来了治安所谈判,寻求‘谅解’。
老人家脸上那股子担忧、外加听到9万块金额时的‘悲苦、无力’。。。。。。
在陈诚眼里,根本就不需要搞的太麻烦,照着线路走就行。
可他没想到,半路竟然冒出‘程咬金’。
只能说人算不如天算!!
至于他跟林聪波,或者是姚芳,到底存在何种关系,值得他冒着‘违规违法’的风险去干这种坑人的事情,那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