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4章 听到熟人的名字了(第4页)
“否则取保作废,我又会回到拘留所待着。”
“我爸也劝我。。。。算了,折腾下去没意义,不如重新找个班上,或者去我小舅厂里帮忙。”
“等过两天,就给我安排相亲,早点成家,把心安下来。”
“我看着他担忧的样子,便答应了下来。”
“但网上已经发的那些东西,我才不会主动撤下,最多不发新的了。”
“从那天以后,治安所一个电话都没打过来,我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可就在前天。。。。。一个叫‘安妮’的检察官突然打电话,说案子已经移送审查起诉了,让我去一趟检察署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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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是什么寻衅滋事,因为我在网上辱骂、污蔑。。。导致冯越患上了抑郁症,具有实质性危害后果,符合罪名的构成要件。”
“让我最好是去找个律师帮忙跟进,否则会很吃亏。”
“说真的,我当时都给听懵了。”
“等稀里糊涂去办完手续,一回来就把这事儿跟我爸说了。”
“然后他就去找了陈叔。”
“情况就是这样。”
没想到,竟然还听到了‘熟人’的名字。
要是没记错的话,安妮好像是两年前才进的检察署吧!
能这么快就独立负责一个案子,看样子。。。。她在单位很受领导重用啊!
不过对金胜来说,对手是谁不重要,关键还得看案子本身。
就目前段承业所描述的情况来判断。。。。问题不大。
寻衅滋事罪的核心:是‘无事生非’,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而他这种,叫事出有因。
总不能别人动手,我不能反击吧!
但更具体的‘主观、客观、客体’三个方面,还得去调取卷宗,仔细看完之后才能真正确定。
对于一个刑事律师来说,无论当事人说的多么真实,都要抱有一丝‘怀疑’的态度去应对。
这是职业要求,并非不信任。
律师的职责是基于事实和证据进行辩护。
而很多当事人出于自我保护、认知偏差、隐瞒部分真相的动机,其陈述可能存在不完整或不准确之处。
一个不小心,便很有可能产生‘执业风险’。
出来混,一定要‘稳’字当头。
“段先生,照你说的情况来看,这个案子的定性方面,是存在较大争议的。”
“不必过多担忧,事情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糟糕。”
“这样。。。。你加我微信,我把律所的定位发给你。”
“星期一你来签份委托协议,我会去检察署调取卷宗,仔细再研究一下。”
“至于费用这块。。。。。。看在陈律师的面子上,4万块全包吧!”
“这已经算是‘打骨折’的价格了。”
“当然,你可以去搜一下我的名字、以及收费标准,网上都有。”
“或者直接去问陈律师也一样。”
“等了解清楚后,你再决定要不要来找我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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