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7章 怎么做到借钱不还(第3页)
“相比较而言,借出的那点钱就变得微不足道了。”
“如果是您,会选择息事宁人、自认倒霉,还是冒着涉及刑事犯罪的风险,去杀敌800,自损3000呢?”
王安娜连忙道:“那我肯定不希望把事情闹大啊!”
金胜笑着点了点头。
这种套路,算是最基础版的‘借钱不还’了。
法律风险几乎为零,就是安全风险有点大。
能搞这种生意的,不少都是狠角色。。。。。谁还跟你扯犊子,直接拉走,打电话给家里人凑钱。
没钱,那就留手指头、留条腿。
当然了,现在是法治社会,这种情况少了很多,但某些地区依然存在的。
“好。。。。咱们下面来说说其它的。”
“根据您说的内容,我总结出了几个涉及的风险。”
“第一,根据《商业银行法》第52条的规定,银行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客户经理负责筛选‘内部审核通过’的客户,利用外部资金组建的合资公司,从事垫资业务。”
“只要他或者家人在其中有股份,或者能得到实际利益,便构成?了变相的利益输送?。”
“第二,要是这个客户经理为了收回过桥资金,在实际操作中放松调查、隐瞒客户的真实风险状况,发放贷款。”
“那就属于?违反审慎经营原则?,涉嫌?。。。。《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违法发放贷款罪?。”
“如果他比较贪婪,为了私下个人多赚一笔钱,找客户拿返点之类的好处费,还有可能构成?《刑法》第163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第三,未经许可从事资金拆借服务,涉嫌非法经营罪。”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面向不特定借款人提供短期资金融通,并收取1。5%-2。5%的费用,实际年化超过了36%以上。”
“一旦累计放贷金额达200万元以上,或涉及10人以上,便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
“不仅会被没收全部违法所得,还要坐牢。”
“第四,资金来源合规问题。”
“王姐,您是能保证自己的钱来源合法,可其他人呢?”
“若其中有参与人的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信用卡套现、网贷。。。。等非自有资金,可能违反《贷款通则》及《刑法》第175条的高利转贷罪。”
“您有没有想过,万一人家利用这资金的一来一回,用于洗钱呢?”
“第五,就是所谓的‘稳赚不赔’了。”
“这天下就没有不透风的墙。”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一旦借款人发现了其中的猫腻,愤而举报呢?”
“又或者。。。。等你帮忙还进去之后,我干脆就不借了。”
“就像我刚才说过的那样。。。。你们的业务本身就违法,所签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敢找我要钱,那就走着瞧。”
“鱼死不死先不考虑,但你们这张网一定会破。”
“到时候不仅投资款打了水漂,人还得接受调查,搞不好要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