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8章 走不通那就换个思路(第4页)
最多承担对你的民事违约责任。
金胜简单捋了捋。
“刘律,根据你所描述的内容,我敢说。。。。。谁都无法有把握将人给送进去。”
“里面的关键点,相信你也应该清楚。”
“借款型诈骗,一直是最难认定的罪名之一。”
“首先是借条。”
“上面有没有注明借款用途,期间是否支付过利息?”
“你怎么去证明。。。。他的用途就是虚构的呢?”
“其次,还要看对方有没有实际偿还能力?”
“何大友在借钱的时候,有房有车、足以覆盖这100万吧!”
“至于后来偷偷卖掉,他也说了是做生意亏了,窟窿太大,没办法为之。”
“既然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个核心点,又何来诈骗一说。”
“最后,他在失联前,是不是明确说过。。。。。等以后翻身了一定还。”
“说明了他具有还款意愿,只是眼下没这个能力而已。”
“你来告诉我,怎么送?”
刘少波‘嘿嘿’一笑道:“我这不是来找金律你拿主意了嘛!”
金胜无奈的摇了摇头。
还真以为自己是万能的,什么疑难杂症都甩过来。
脑细胞耗损严重啊!
“行了,我教你个解题思路。”
“像这一类案件,判断对方是否涉及诈骗、或者合同诈骗,最重要一个因素,是资金的流向问题。”
“可你已经把钱打到人家账户了,他会怎么用、用在哪里,你是绝对不可能知道的。”
“等到后面对方不还钱,语气还很嚣张,或者直接失联跑路了,你意识到自己被骗,去报案,哪怕蜀黍很同情你的遭遇。。。。但不好意思,你只要拿不出证据,他同样没办法帮你立案。”
“怎么办呢?”
“这时候,咱们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救济。”
“手里有借条,先去法院立个案没问题吧!”
“接着就申请律师调查令,合法合规的去调取对方银行流水。”
“一旦上面显示的实际用途不一致,你就可以出具一份详细的情况说明,附上相应证据,找主审法官申请终止审理的同时,以涉嫌‘刑事犯罪’为由,要求将卷宗移送至治安机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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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是律师,应该很清楚。。。。。但凡法院移送过来的案子,基本上都能成功立案。”
“只要对方没有跑出国,就一定会被抓回来。”
“涉及金额100万,起步10年以上。”
“到时候不仅钱能回来,他人也得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