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7章 林慧可以动起来了(第4页)
“得对得起律所给我发的工资不是。”
顾莎莎转头对着旁边的同事点头示意了一下。
对方收到指令,走过来在金胜胸口别上了一个收音器。
“金律师,那咱们就不浪费时间,直接开始喽!”
“好。。。。。”
毕竟是律所下达的任务,这点面子得给。
等手机、一个手持摄录机对焦完毕,顾莎莎立即开口问了起来。
“第一个问题。。。。。是上个视频中,网友点赞排在第三位的。”
“我在路上看到有个歹徒侵犯一位女孩子,我就问歹徒,能一起加入吗?”
“歹徒同意了。”
“然后我就把歹徒给侵犯了,请问我有罪吗?”
金胜嘴角扯了一下。
这都是什么奇葩问题?
“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有罪。”
“当你提出加入时,并没有直接制止歹徒的侵害行为,而是通过欺骗的方式接近对方。”
“主要目的是为了侵犯,而不是想着去‘制止’犯罪。”
“虽然从最终结果上看,确实是停止了歹徒对女孩的侵害。”
“可这个手段,属于实施另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涉嫌强制猥亵。”
“不得不说。。。。。口味真重。”
“第二,无罪。”
“因为你找了我来当辩护律师。”
这个回答一出,顿时让后面跟进来看热闹的几个小伙伴,全都捂着嘴在‘偷笑’。
顾莎莎这个主持人更不用多说了。
不怕采访对方‘玩梗’,就怕老老实实,毫无特色。
否则哪里来的爆点。
“接下来是排在第二的问题。”
“我特意买了一个超A的奢侈品包包去送给别人,并要求对方和我发生关系。”
“三天后,她知道了这个事,可以报警告我强J吗?”
金胜故意闭上眼睛摇了摇头,顺带竖起大拇指比划了两下。
“这届网友太难带了。”
“回答一下。。。。。报警当然是可以的。”
“根据相应司法解释,只要女性认为自己的‘性自主权’受到了侵犯,无论事件发生在何时何地,均有权向治安机关报案。”
“不过。。。。报案归报案,事实上并不构成强J罪。”
“这个罪名要成立,关键因素在于?。。。。是否发生了违背她意志的性行为?。”
“而利用高仿的包包来达成,这属于?以财物换取的合意交换?。”
“最多算你不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