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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章 开庭日到来(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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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能清楚的看到。。。。当时病房内张秋月也在。”

“之前我就说过,这表示她在唐先生去世之前,就已经知道了自己受‘遗赠’的事实。”

“如果您一旦回答,之前同样也知道有这么个事儿,或者知道有第二份遗嘱存在。。。。。那么法官会问的更多、更详细。”

“这对您来说,是具有一定风险的。”

“比如法官问:您丈夫要把自己私人名下两处固定资产留给前妻,您这个现任妻子,难道就没有丝毫意见吗?”

“是否因为您的反对,唐先生才会趁着您不在,立下第二份‘自书’遗嘱。”

“否则无法解释。。。。为什么两份遗嘱的形式会完全不同。”

“好,就算您回答‘同意’,并且还知道有第二份遗嘱的存在。”

“那为什么您不要求查看,验证一下是否有和第一份遗嘱产生冲突的内容存在。”

“事关切身利益,不应如此马虎才是。”

“还有,您为什么不在唐先生去世后,第一时间就找她确认财产的划分明细呢?”

“甚至之后,您跟张秋月的聊天记录中,为什么不明确说出‘遗产’这一点,而是用了相对模糊的言词。”

“什么:坐下来聊聊、分分。”

“另外。。。。还有最重要一点。”

“当我们提出超过60天法定‘遗赠’期限,受赠人未明确表示接受这个观点后,她还有一个可以用来‘强行救济’的理由。”

“那就是。。。。。法定继承人早已明知,且未提出反对。”

“司法实践中,法官通常会考虑到这一因素,但未必一定会采用。”

“虽然我能反驳、并打掉对方这一观点,但也无形中会繁琐很多。”

“总之一句话。。。。。要想快,就得简单点,别在法官面前乱回答。”

“这就好比您平时发表一个意见,结果被较真的人给针对、质疑了。”

“您要想坚持自身观点,反驳对方,是不是得用18句话来解释。”

“那干脆一开始就不说。。。。岂不是省了这个功夫。”

王安娜恍然般的点了点头。

几次跟金胜接触下来,她又特意上网查了查相关的法律条文,到今天也算是能听懂一点点了。

“我明白了。。。。说的越多、错的越多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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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跟刚才碰到的干洗店那事儿一样。”

“如果我和他们吵,肯定费时又费力,还不一定讨好。”

“干脆报警,我再把证据一亮,直接完事。。。。。”

金胜比划了一个大拇指。

生活中,很多悲剧就是从一件小事演变而来的。

所以在遇到纠纷的时候,尽量保持理智,不上头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好。。。。既然正事说完,那咱们就出发去看旗袍。”

随着王安娜一声‘令’下,几人也是纷纷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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