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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7章 富婆的效率果然高(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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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弟,如果换成你来处理这种涉及经济的犯罪,关于退赔的时机、阶段,一般都会怎么把控?”

这是洪志意识到自己‘失态’了,所以故意在转移话题。

金胜又不是菜鸟,怎么可能察觉不到。

“其他律师怎么做,我不知道。。。。。”

“但如果是我的话,基本上不会选择在治安阶段就退钱。”

“第一个原因,是看不到案子的卷宗,全靠蜀黍的描述、以及通过家属口述的信息来盲猜,不确定因素太多。”

“很容易造成老哥你口中所说的情形。。。。。钱退了,人还出不来。”

“第二个,就是蜀黍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候,有一个原则。。。。就高不就低。”

“想想看,你就算退的再多,这钱也不会有一分捞到人家蜀黍口袋里吧!”

“那你还拿着这个东西去找他们谈,现实吗?”

“站在办案人员的角度,这种非法所得,你该退就退啊,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

“还谈筹码。。。。。真是想多了。”

“退赃不退罪啊!”

“第三个,就是辩护技巧上的内容了。”

“如果受害人、或者报案人,一开始说是50万,蜀黍查了一下,又变成80万。”

“而嫌疑人却说只有30万。”

“那这个钱怎么退?退多少才合适?”

“信不信,你拿30去,人家压根都不收。”

“要按蜀黍说的80万去退。。。。。。那恭喜,连你自己都认定犯罪所得是80万了,更出不来了。”

“其实不管是当事人、还是家属,主要的困惑点就那么几个。”

“第一,就是蜀黍让退钱,到底要不要退?”

“第二,退了之后,对当事人有什么好处,能不能把人放出来,能不能判缓刑?”

“第三,如果这个钱我就是不退,后面会怎么样?”

“第四,这些钱该怎么退,要不要全额退?可我目前又没能力,但我又想退一点点,看能不能对案子有帮助。”

“其实这些仅仅都是表象。”

“而律师介入的意义。。。。就是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透过表象去看本质。”

“如果罪名的构成要件有问题,并不会因为不退钱就构成犯罪,反而因为退了钱,他们能进一步锁定你的犯罪金额。”

“所以。。。。。我在处理这种案子的时候,绝对不会在治安阶段就做出‘退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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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到最后脱不了罪,真要退钱,而嫌疑人家里有这个能力,想要帮忙减轻一点刑期,等到检察署看完卷宗材料。。。。。也不迟啊!”

“要是能把起诉书上认定的金额先降下来,再退钱,反而对当事人更有利。”

“司法实践中。。。。。哪怕到了法院开庭之后,判决书下来之前,你把这个钱给退了,法官同样会给你从宽。”

“这个论点,其实我跟手下人嘱咐过,还总结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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