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2章 倒是个新奇的套路(第4页)
“第一个是当地一家律所的独立律师,也就是交钱挂靠,租用办公室。”
“他负责接触筛选好的当事人家属,想办法接下案子,然后利用法律手段,正规的将人给弄出去。”
“除了吃一笔‘关系费’之外,还能加上律师费。”
“据说。。。。。他在本地律师圈子里的名气还不小。”
“起步就是3万块。”
“第二个则是县检察署,第一检察部的一位检察官。”
“他负责的东西可就多了。”
“治安移送的案件卷宗,够不够证据、有没有漏洞、是否符合取保条件。。。。。。”
“属于第一道关卡。”
“最后一位,是当地一家资产管理公司的老板。”
“名字听着高大上,实际就是个空壳公司。”
“营业执照所在地,只有两间很小的办公室。”
“这个所谓的老板,还是个有着不少前科的老油条。”
“一开始是个小偷团伙的头目,手底下有个5、6号人。”
“但因为踩过界,被人给跺掉了两根手指。”
“过了两年,他又开起了一家小赌场。”
“被端掉后判了4年。”
“3年前一出来,便注册了目前这家公司。”
“他负责打电话联系家属要钱,以及将收到的钱洗干净,或者去乡镇上那些小的打金店买黄金。”
“这一次抓到了这个老板,蜀黍才能顺藤摸瓜,勾出了其余几人。”
“咱们提供的那份录音,正好用来做声纹对比,让他无法抵赖。”
“金律你说。。。。。这帮人脑子都是怎么长的。”
“还特意给自己划了条线。”
“特别严重的案子不碰,证据确凿,百分百会判实刑的也不碰。”
“要不是这次牛犇的案子,碰到了咱们。。。。。指不定没人会发现呢?”
“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啊!”
金胜听着听着,手上早就停止了打字。
这帮人确实很有创意。
各自分工明确。。。。。看守所、律师、检察署、专门收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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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专挑能‘搞定’的下手,收钱还很人性化。
条件好的多要点,一般的少要点。
对于嫌疑人家属来说,如果能让亲人恢复自由,破点财算什么。
别说兜里原本就有了。
哪怕没有。。。。。借也得借来。
至于事后去举报,那就更不可能了。
难道不怕又把自己给折腾进去啊!
脑子有包才会选择这么干。
这就无限降低了‘暴露’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