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7章 初现(第2页)
明显这是盯着这事儿不放了。
刘少波这时抬起第三根手指道:“还有最后一点。。。。。。”
“据牛犇描述,从21号晚上开始,直到星期6的上午11点半为止。”
“治安这边一共对他进行了12次审讯。”
“蜀黍这边一直都在用‘预设答案’的方式提问。”
“目的就是为了让他尽快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还债权转让所得的9万元款项。”
“主办民警许新,更是直接放出狠话。”
“如果牛犇选择顽抗到底,他们就要开始深入挖掘。”
“因为在其被收走的两部手机上,他们找出了一些‘客户’支付利息的转账记录。”
“就表示现在有理由怀疑他。。。。。非法放贷,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这个罪名更重。”
“真要是清算,这么多年他赚的钱都会被当做‘非法收入’,予以没收。”
“如果承认眼下这个罪名,那么一切就会到此为止。”
“两者之间的差距,让他自己权衡。”
“可实际上,牛犇注册、经营的公司场地,均为魔都徐汇区,平阳县治安局并无实际管辖权。”
“这已经构成了诱导式威胁。”
“严重违反了相应法律规定。”
“另外。。。。。许新还再三告诫牛犇,千万别在我面前乱说话。”
“否则他今后在看守所的日子绝对不好过。”
“治安这边也会两个罪名一起搞。”
“《刑事诉讼法》第52条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鉴于以上三点,我现以书面形式,正式对负责办案的蜀黍提出控诉,并请求检察署尽快介入监督、保障我方当事人牛犇的人身安全,以及相应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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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京都最高检察署与治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
“当律师提出控诉的内容,涉及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伪造或隐匿证据。。。。等严重违法行为时,检察机关需立即启动专项调查程序。”
“并要求治安机关书面说明情况、调取执法记录仪视频、讯问笔录。。。等等证据,予以查证。”
“如属实,则触发正式立案监督程序。”
随着刘少波的话音落下,罗红梅早已眉头紧锁。
这下难搞了。
之前还说的过去,完全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诉求不过是蜀黍违规,不让他见当事人。
只要达成就好。
可现在这么一补充,正如刘少波说的那些法律法规,算是直接压到了两个部门的‘红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