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4章 虾仁猪心(第5页)
“大家可能都听说过。”
“被人打了之后,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你便能主张对方赔付医药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
“这个法律依据的最根本来源,就是‘健康权’。”
“如伊人小姐姐所说,你在直播间完不成任务,公司主持人便会上来强制性的帮助你完成。”
“无论你当时心里是否愿意,但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他人’,对你身体健康权的侵犯。”
“其次,违背了公序良俗。”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以娱乐、挑战、任务为名的博取流量、诱导打赏、暴力、低俗表演,都严重违背了社会道德和网络文明规范。”
“最后,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就像咱们目前所在的直播间,它在法律意义上的解释。。。。。是指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直播活动的场所。”
“其观众可以是任何对网络感兴趣的人,不受地域、身份等限制。”
“具有公共性和开放性的特点。”
“简单来理解。。。。。就是想看就看、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没有门槛、不受限制。”
“这就是咱们经常能听到的一个词:‘公共场所’。”
“而有人在公共场所侵犯他人的健康权,则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或‘侮辱他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可处以拘留和罚款。”
“如果造成其它后果严重,还有可能会侵犯《刑法》相关条款。”
这一连串,丝毫没有卡顿的解释,真真切切的展露了一波法律功底。
公屏上,一水儿的‘腻害’、‘牛逼’。
金胜当然也是看到了。
不过眼下可没有时间去和大家互动。
别忘了还在连线。
人家可是花了钱的。
金胜继续说道:“根据法律公平责任原则,你完全可以用这几条,来申请依法解除合同。”
“甚至能要求对方进行相应赔偿。”
“只是说,你没有去开庭,现在已经判了,并走到了执行环节。”
秋水伊人立即应道:“对的,就是这样。。。。。”
“金律师,那我还有机会翻盘吗?”
金胜一抬手道:“当然。。。。。”
“我刚才听到,你们这是一批主播共同上的直播间。”
“换句话说,受害人不止你一个。”
“现在。。。。除了你之外,她们还在公司吗?”
秋水伊人连忙回道:“当时跟我同期的有十来个。”
“其中有3个是合同到期后才走的。”
“目前还在公司的,差不多有5、6个人。”
金胜接着问道:“那你之前直播时候的录屏,就是有虐待部分的,还在不在?”
“有的有的,这些我都还有。”
小姐姐回答的语气中,带着一股子‘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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