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2章 你回一个呗(第2页)
“律师身上带着录音笔,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职业需求!”
“至于关没关,忘记了行不行?”
“再说了,根据相关规定,律师与蜀黍就案件进行沟通时,录音一般不被法律禁止,且不必然违法?。”
“最多,就是个证据效力受阻的问题。”
“当然,除了咱们律师之外,普通人同样也可以。”
“治安局又不是什么龙潭虎穴。”
“严格意义上来算,除了内部办公区域之外,其它地方。。。。比如接待大厅、户籍办理窗口这类开放性区域,功能、性质,均属于公共场所。”
“只要不侵犯他人肖像、隐私权就行。”
“维护自身权益而已,没毛病!”
听完解释,刘少波这才恍然道:“我明白了。”
“金律,那我接下来,是应该继续和治安这边交涉,还是直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呢?”
金胜端着咖啡坐到了沙发上。
不假思索的回道:“这样。。。。你晚上到酒店后,弄一份会见申请书。”
“把相关的法律依据全都写清楚。”
“然后明天去交给负责办案的蜀黍,记得全程录音、录像,留存证据。”
“根据相关规定,治安部门在收到律师提出的会见申请后,需要在48小时内作出准确答复。”
“一旦对方超时不回复、或继续拒绝会见,你就相当于有了下一步动作的基础。”
“无论是向上一级治安部门申诉,还是同级检察署举报,并要求介入监督,都能理直气壮。”
“另外,不是‘跨省远洋捕捞’吗?”
“那就让他们说明一下,在抓捕现场,有没有嫌疑人户籍所在地的蜀黍配合。”
“什么时间点提交的《办案协作函》?”
“协作地治安机关的审核回复意见是什么,具体在抓人之前还是之后?”
“哪怕搞了程序后补这一招,咱们也可以要求对方出示一下,抓捕现场的执法记录视频。”
“这个东西可做不了假。”
“根据最高治安总部的规定,蜀黍在开展接处警、当场处罚、现场勘验。。。。等现场执法活动时,必须规范佩戴执法记录仪,并全程录音录像。”
“尤其是。。。。涉及到了限制人身自由这种‘执法’关键环节中,规定会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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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是否当场出示了工作证、拘留证、逮捕证。。。。。等,相关有效文书。”
“既然喜欢玩套路,耍威风,那咱们就从各个方面给他们挑刺。”
“看看最后谁更倒霉。”
刘少波语气有点兴奋道:“好的金律,我明白怎么做了。”
大家都是专业律师,提点一下就懂了。
他只是经验少,不是能力差。
这时候,金胜突然想到了一点其它事项,连忙开口道:“刘律,你等会儿找地方住宿的时候,最好能找高端一点的星级酒店。”
“安保这一块会相对更好一些。”
“咱们办案归办案,但也得注意一下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