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8章 取保的区别(第4页)
一直到法院判刑为止。
短的半年,长的好几年。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案子最终哪怕真的无罪,也得想办法弄个缓刑出来。
不然就得对你进行‘赔偿’、对办案人员‘追责’了。
这里面的门道更多。
所以说。。。。。。一个好的刑事律师,绝对能改变某些命运。
“咚咚!!”
“请进。。。。。。”
蒋梦瑶推门进来道:“金律,那边打电话过来了。”
说着,就把手机递了过来。
金胜抬手接过。
“喂。。。。。”
“金律师,我是于翔斌。”
这个名字一出,顿时让金胜回想起了前几天在机场停车场的画面。
当时他和张倩一起。
自己还‘恶趣味’的猜测了一下。
“哦。。。。是于律师啊!好久不见。。。。”
“是啊!得有半年了吧!不过这次咱们又碰上了,还真是巧。。。。。呵呵!!”
哎呦,还能跟自己开玩笑。
金胜之前还听说,他主动向律所请了个长假去疗伤了。
看样子,是从上次台海一战的阴影中走出来了。
“是啊!确实挺巧的。”
“我也没想到,李先生竟然找了于律师您来处理。”
电话那头的于翔斌回道:“没办法,李伟达先生的合伙人,是我一个朋友的晚辈。”
“既然找到我,那这个忙得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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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了,小两口闹离婚,无非就是把东西分分清楚,看看孩子。。。。。让谁来抚养比较好,又不是什么大事。”
“金律师,你说是不是?”
金胜听的眉头一挑。
虽有‘先手服软’的意思,但里面依然带着‘硬’。
尤其说到‘孩子’的时候,还故意加重了语气,停顿了半秒。
摆明了是在告诉金胜,别把案子性质弄的太复杂,也别得寸进尺,他们手里并不是完全没有筹码。
关键点抓的很准啊!
还真是一只老狐狸。。。。。。
“于律师说的不无道理。”
“我今天上午之所以联系李先生,就是想双方坐下来把事情说清楚,好聚好散嘛!”
“当然,如果谈不拢,那就只能法庭上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