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1章 再次见面(第2页)
来回试探,拉扯,那可是很费心神的。
尤其是在如今这个社会里。。。。。。
普通人千辛万苦都不一定能做到的事情,某些人只要动动手指,或者一个电话就轻松搞定。
所以说。。。。。亲力亲为是劳碌命,借力打力才是王道。
其实万事万物都是相生相克的。
跟人家掰扯太多,那属于最下乘的做法。
银行你就找‘银监会’投诉,一次不行就多打几次。
快递不送上门,你打‘邮政’。
物业你可优先联系当地的房管局物业管理科,搞不定就打全国城建服务热线,或者都行。
比如:网上有个新闻,楼下住着一个精神病大妈,时不时就拿刀、棍,上来砍砸你家大门。
报了蜀黍N次,结果没用。
因为人家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案发时处于发病状态。
那该怎么办呢?
其实很简单,搞她的同时,顺便搞她家人。
先去门上安装一个‘价格贵’的高清摄像头,等被砸坏后就报警。
视频就是证据。
精神病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立案金额标准,与一般情况相同。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或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或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如果蜀黍以‘对方’是精神病为由拒绝,那你就告诉他。
?在刑事责任认定上,?精神病人需经法定程序,鉴定是否不负刑事责任。
若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可能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罚,但不影响立案标准的适用。
一旦立案,对方就会被‘强制移送医疗’。
接着你再要求监护人赔偿。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精神病人损坏他人财产,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对方要是说‘没钱’,一分都赔不了。
那也行,你去法院起个诉,先进行财产保全。
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统统一起告。
几千块而已,总有一个会出钱。
你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放任。
如果敢,那就再来一次。
金胜这时没有回卧室,而是先去了书房。
有些资料需要提前准备好。
特别是新一弄过来的东西,肯定要分开,单独进行呈现。
偶尔拍到一点,那是很正常的事。
但如此详细,傻子都知道找了‘私家侦探’跟踪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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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苏青红的经验,无异于把一切全盘托出。
说不定会对之后的计划实施有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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