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3章 行动开始了(第2页)
“不用不用。。。。我认识路,自己走就行。”
“。。。。。。。。”
毛方此刻的精气神,跟一开始那会儿完全不一样了。
脸带笑容,连腰杆都挺直了5度。
“金律。。。。这个案子。”
等对方身影消失在办公区域,张琴欲言又止的看向了金胜。
“一个长辈介绍过来的,工地劳务报酬纠纷。”
“能来找你,案子不简单吧!”
金胜轻笑一声道:“没有任何合同、工程文件。”
“所有资料只有两本自己手写的上工、报酬明细,以及一张所谓的‘会议纪要’。”
“你觉得能不能打赢?”
张琴有点诧异道:“这么点证据,怎么打?”
“连送去法院立个案都困难。”
金胜随口问道:“你见我什么时候打过无把握之仗。”
“金律,你打算怎么操作?”
“我准备先写一份起诉状。”
“额。。。。。。。。”
没管心里疑惑的张琴,金胜转身回了办公室。
其他小伙伴同样一脸疑惑。
眼下已经12点半了,干脆省掉午休环节,直接在电脑上开始码字。
根据毛方描述,以及现有证据,金胜抓到了一个重点。
路径事实BUG。。。。。。
建筑公司让劳务公司开票,把原本毛方这边的钱转过去。
等扣掉税点,再把剩余的钱付给毛方。
设计的很好,但他们忽略了一个点。
劳务公司跟建筑公司之间。。。。。。是没有真实交易的。
也就是涉及到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这里就用到了行政、刑事、税法,三种法律互相交叉。
以这个案子的金额,77万来举个例子。
同样都是虚开发票,适用法律性质不一样,获得的处罚天差地别。
在行政上,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虚开金额超过1万的,税务机关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
重点:无论金额多少,只有罚款,不会坐牢哦。
在刑事上,根据《刑法》第205条规定,虚开金额达到77万,通常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因此刑期可能升为?3年以上10年以下,并处罚金?5万以上,50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