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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各怀鬼胎(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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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门开了,他从里面拿出一个文件袋。

深蓝色的,塑料封皮。

这个文件袋跟了他很多年,从跟方明远合作的第一天起,他就开始往里面装东西。

他走回书桌后面,坐下,把文件袋打开,里面的东西倒出来——

一摞a4纸,有列印的,有复印的,有几张是手写的。

每一页都密密麻麻,记录著这些年他跟方明远之间所有的往来。

项目审批文件、资金拨付记录、几次私人会面的时间、地点、参与人。

每一条都有日期,每一条都有依据,每一条都经得起推敲。

老聂一页一页地看。

他不是在看內容——那些內容他比谁都清楚——

他是在確认,確认每一条都还在,確认没有遗漏。

看到一半的时候,他停下来。

他拿起其中一页,是一份资金拨付记录的复印件。

这笔钱从省財政厅拨到市財政局,从市財政局拨到县財政局,从县財政局拨到柳河镇。

每一层都有签字,每一层都有公章。

最后一层的签字是方志文,但最上面那一层的审批意见里,有顾怀远的名字。

不是直接签字,是“同意”两个字,写在审批栏里。

旁边是顾怀远的签名,龙飞凤舞,看不太清,但熟悉的人一眼就能认出来。

老聂盯著复印件,看了很久。

这张纸,能证明顾怀远知情,但不能证明顾怀远参与。

在官场上,“知情”和“参与”之间有一条模糊的界线。

知情,最多是失察;参与,就是违纪。

他手里没有能证明顾怀远“参与”的证据,只有这些能证明顾怀远“知情”的材料。

但这些材料,如果交给纪委,纪委会顺著往下查。

查到最后,也许能找到顾怀远“参与”的证据。

也许找不到。

老聂只知道,这是他手里最重的一张牌。

不是用来威胁顾怀远的——他不敢。

是用来保命的。

万一有一天纪委找到他,他可以拿著这些东西去“主动交代”。

他不知道主动交代能不能换来从轻处理,但他知道这是他的资本。

老聂把那页纸放回去,继续往下看。

看了將近一个小时,他把所有材料按时间顺序重新排好,装回文件袋,拉好拉链。

然后站起来,走到保险柜前,把文件袋放进去,关上柜门,拧了几圈密码锁,又把画移回来,挡住保险柜。

他站在原地,盯著那幅画看了几秒。

画是一幅山水,顾怀远送的。

那是五年前,顾怀远从他办公室里摘下来,说“这幅画不错,送你”。

老聂伸出手,把画取下来,放在地上,背靠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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