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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方明远的退路(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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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u盘跟著他很多年了,从发改局带到县政府。

u盘里,是他这些年所有的资金往来记录。

不是全部,但够他进去好几回了。

每一笔都有时间、金额、帐户、用途。从最初那五万块开始,到后来截留的专项资金、虚报的项目经费、剋扣的工程款,一笔一笔,记得清清楚楚。

他做这些记录的时候,想的是防老聂——万一哪天老聂翻脸,他手里至少有点东西,可以自保,可以谈条件,不至於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

他盯著这个u盘看了很久。

该怎么处理?销毁?还是留著当筹码?

如果销毁,他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证据证明老聂跟他有关係,没有证据证明那些钱去了哪里,连最后的底牌都丟了。

万一纪委真的找上门来,他拿什么谈条件?

空口白牙说“老聂也拿了钱”,谁信?

如果留著,万一被搜到呢?

万一有人举报他被查呢?

万一哪一天被人突击检查、家里被人搜查,这个u盘就是铁证,每一笔记录都会被翻出来,每一笔都会被查得清清楚楚。

这时,门被敲响了。

“明远。”

是妻子的声音。

方明远把u盘攥在手心里,没有应声。

“明远,你怎么了?你在里面做什么?”

“没事。”他的声音有些乾涩“你睡吧。我看点东西。”

门口安静了几秒,妻子没有再问,离开了。

方明远一个人坐在书房里。

他低下头,张开手心,看著那个u盘,又看了很久,然后拉开抽屉,把u盘放回去,推到底,关上抽屉。

不留了?还是现在不决定?

他站起来,在书房里来回踱步,心里在想几条路——

第一条,主动向组织交代,爭取从轻处理。

这条路最符合老聂说的“主动一点”。

主动交代,配合调查,把问题说清楚,把该退的钱退了,把该交代的人交代了。

也许能保住级別,也许能保住公职,也许还能保住人身自由。

但他能动吗?

他要是全部交代了,所有人都会恨他。

但不交代呢?

如果何颖手里有证据,如果纪委已经掌握了材料,如果审计组的报告已经写好了——到时候就不是“主动交代”,是“被查实”。

被查实的下场是什么?

刘志远说得很清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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