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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血液(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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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可能是因为香水…”她出门前喷了点劣质浓香水。

沈慎经过两人身边,淡淡说:“来我书房,还有些事情交代。”

这句话,显然是对任思议说的,说完,他便率先上楼了。

老板叫,任思议当然不耽搁,松开轮椅,弯下腰对沈独甜甜一笑:“我先过去一下哦,等会儿再来找你。”

沈独已经被空气中弥漫的甜美气味迷呆滞了。

……

沈慎的书房称得上壮观了,几乎三面都是巨大书架,而且有旋转楼梯直通三层,看起来简直就是个巨大的图书馆。

任思议记得来南市的第二周周末,去过南市一家网红图书馆,打卡拍照,那家垂直落地的网红图书馆,好像都没有他家书房大!

书架上放着各种语言的书,按照图书馆的编码顺序分门别类摆放着,社科类,文学类,金融类,珍稀古籍类…

有燕尾服管家推着长梯,爬上爬下,依次摆放着各类书籍。

任思议张大了嘴,走马观花地参观着这个漂亮的图书馆。

这么多书,他…他活到八十岁能读完吗?

更让她震惊的是他的书桌,那是一块巨大的蓝水晶桌,能坐下十几个人的样子。

灯光照耀下,水晶光滑流转。

她忍不住走过去,抚摸了一下光滑的桌面。

这到底是水晶,还是宝石,任思议傻傻分不清,如果是蓝宝石的话……

她一整个刘姥姥进大观园了。

桌上,还有一颗十分漂亮的猫眼宝石,放在一个做工精美的小托架上,真像猫眼睛似的灵动。

她不敢碰这些东西,这房间里所有东西应该都是价值连城,碰坏了把她自己卖了都赔不起。

而桌对面前的沈慎取出了一个小型药箱,打开铜锁扣,从里面取出一个瓷药罐,又拿出一卷医用纱布。

“坐。”

任思议不明所以地在旁边软沙发上坐下。

沈慎用一支乌木药勺,从罐中舀出一团黑乎乎的膏体,带了点中药草木香,搅拌着。

任思议看着他慢条斯理地配药,那双修瘦冷白的手,骨节分明,优雅宛如艺术品。

“裤腿掀开。”

“啊?”

“你受伤了。”

任思议这才反应过来,他在说她的膝盖。

“啊没事的没事的,就是破了点皮,贴几个创可贴就好了。”

她以前受伤都是这么搞的,一个创可贴贴不住,她就贴好几个,拼接成一个超级大补丁。

表姐总嫌她土,又糙。

偏偏就是这个又土又糙的乡下少女,一来就成了班花,甚至校花,长得漂亮,成绩还比表姐好,表姐可讨厌死她了。

沈慎手里拿着瓷碟,瓷碟上沾着那团黑乎乎的膏状物,并不因她的拒绝而放弃,安静等待。

对于这种有钱人来说,时间不都是很宝贵的吗?

为什么他居然还有闲心关注一个小保姆微不足道的腿伤。

可能,他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有钱人吧。

也可能是因为自己长得太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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