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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第六十一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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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八號的晚上,伊斯特把自己关在工作檯前,盯著桌上那堆零件看了整整一个小时。

她面前摆著一个小巧的银白色手电筒,是麻瓜商店里买来的普通货色,铝合金外壳,按钮开关,装两节七號电池。她把这东西拆开过三次又装回去三次,电路图在脑子里画了无数遍,总觉得哪里不对。

“小姐,”莉拉端著一杯咖啡走过来,小心翼翼地放在工作檯边缘,“您已经坐了三个小时了。”

“嗯。”伊斯特头都没抬。

“明天才是赫敏小姐的生日,您不用今天晚上就弄完。”

“明天早上送也行。”伊斯特终於抬起头,揉了揉眼睛,“但我今晚不弄完睡不著。”

莉拉张了张嘴,又闭上了。她知道自家小姐的脾气——一旦钻进去,九头龙都拉不出来。

伊斯特的想法其实很简单,赫敏·格兰杰,那个去年在万圣节替朋友背锅、在魁地奇比赛上烧斯內普袍子的小姑娘,今年要过十三岁生日了。

她一个德国来的教授,跟这小姑娘没什么交情,按理说不用送礼物。但伊斯特有自己的盘算。

首先,那三个孩子,哈利、罗恩和赫敏,每次看见勋爵就跟见了鬼似的。尤其是罗恩,上次差点喊出什么不该喊的词。

她不知道他们在怕什么,但既然勋爵是她在餵的猫,替猫跟那三个孩子打好关係总是没错的。万一哪天勋爵不小心嚇著他们了,她还能帮忙说两句好话。

其次,赫敏是女生,一个女生,整天跟著两个男生东跑西顛,打巨怪、闯关、禁林里瞎逛,听起来就危险。她当年一个人满世界旅行,深知防身有多重要。

魔杖当然是最好的防身工具,但魔杖会被缴械,会被打断,会忘带。而一个改造过的麻瓜手电筒,塞进口袋里,谁都不会在意。

她从德国带回来一批麻瓜电器之后,一直在研究怎么把手电筒改造成防身工具。

思路其实很简单,麻瓜有一种叫“闪光弹”的东西,能在瞬间发出极强的光芒,让敌人短暂失明。如果她能把一个普通手电筒改造成这种效果,让赫敏遇到危险时能给自己爭取几秒钟逃跑的时间,那这几秒钟可能就是生与死的区別。

伊斯特往手电筒的灯珠后面嵌入了一小块魔晶,比指甲盖还小,她用自己的魔力灌注了好几天的量。然后她在电路板上加了一个小小的魔法迴路,用银线勾勒,细得像头髮丝。

这个迴路的作用是:当手电筒切换到闪光弹模式时,魔晶里的魔力会在瞬间释放,通过灯珠转化为远超普通灯泡亮度的强光。

她拿起手电筒,按下开关,普通模式,亮白色的光,比普通手电筒亮一些,但完全在正常范围內。她拨了一下模式切换的拨片,再按开关,闪光弹模式。

“闭眼!”她喊了一声,自己先闭上了眼睛。

一道白光透过眼皮闪了一下。即使闭著眼睛,她都能感觉到那股衝击力。

莉拉在厨房里尖叫了一声。

伊斯特睁开眼睛,甩了甩头,眼前的残影过了好几秒才消散。

“效果不错,”她在笔记本上记了一笔,“但需要配套墨镜。”

她翻了翻抽屉,找出一副普通的太阳镜,镜片是深灰色的。她给镜片施了一个滤光咒——不是完全挡住光线,而是过滤掉特定波段的光。戴著墨镜看闪光弹,就像看一个普通的手电筒;不戴墨镜看,那就是直视太阳。

伊斯特把墨镜叠在手电筒上,用丝带扎了个蝴蝶结。然后她想了想,又拆开蝴蝶结,加了一张小卡片,上面写著:“普通模式——照路,闪光弹模式——照人,用之前先戴墨镜。”

她盯著卡片看了两秒,又加了一行:“別在学校里用。”

九月十九號早上,伊斯特在走廊里找到了韦斯莱双胞胎。

“韦斯莱先生们,”她从口袋里掏出那个繫著丝带的礼物盒,“帮我转交个东西。”

弗雷德接过礼物,看了看上面的名字,挑了挑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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